第64章 复仇的母女(第4页)
后者,行政处分就可以了。
“是一起强奸未遂案件。”
刑警队长坐在齐干事的办公室里,还没介绍案情,先就定了性了。
“是我们的战士干的?”
齐干事皱起了眉头。
“是啊。”
女警察将自己的笔录递给了齐干事,“他是三营八连的一班长刘海东。”
刘海东?齐干事想了想,对这个人没有印象。
不过,八连是先进单位。
出了这事儿,长一般都会袒护一下的。
看来,自己好象得先向长通报一下案情才对。
“齐干事,现在的事情已经是证据确凿了。
≈ap;bsp;我们想立刻抓人。
你们……能不能配合一下?”
刑警队长面对人大代表这个当事人,不敢怠慢。
“别别别。”
齐干事立刻稳定了队长的情绪,说:“这事儿,我先向长汇报一下。
他是先进单位的人,去抓人影响很大的。”
团长听了齐干事的汇报,大吃一惊。
吃惊的不是事情本身,而是这个当事人,竟然会是刘海东。
自己好不容易将他塞进上军校的名单里,他怎么就干了这种糊涂事呢?
“说他强奸未遂,是不是严重了点儿?或许就是个猥亵的罪过吧?”
团长本能地为刘海东辩护了一句,尽管他知道自己的话无济于事。
“其实是差不多的事。
强奸未遂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猥亵是五年以上。
那女孩儿说他有明显的强奸意图。
再说,女孩儿的母亲是人大代表,如果不出意外,这刘海东恐怕是在劫难逃了。”
“呵呵,麻烦事!”
团长无可奈何摇摇头,心想,这事儿如果传到刘海东舅舅耳朵里的话,恐怕又要缠着自己救人了。
不过,这种事儿,是你自己找的。
我可没办法!
“那就是说,没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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