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疲民与贵族竟有了愤怒的共鸣(第2页)
。
秦国官府对这种民风历来是“民不告,官不究”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则是无法可治无可奈何,一则是大战不断要依赖民众从军血战,无力去细致地究诘这些私仇纠纷。
秦国只有一个铁的法则:但有兵戎战事,须得人人争先,一致对外,否则杀无赦。
也就是说,只要民人不抗赋税、不拒从戎,官府一般不去理会民间仇杀。
遍访秦国乡野,卫鞅对这种私斗风习感触极深。
他把这种现象称为“强民弱国”
。
民风强悍而国家衰弱,根源正在于私斗。
要肃清这种恶风,将秦人引导到为国家荣誉而死战的正道上来,就要彻底禁止私斗,培植一种勇于公战的庶民精神。
卫鞅为此专门写了一篇《弱民》,向秦孝公提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
有道之国,务在弱民”
的总方略。
所谓弱民,一则指弱化庶民的野蛮不法习俗,二则指民众在国家法律面前处于弱小地位,必须尊奉法律从而不敢触犯法律。
所谓强民,就是那种蔑视法律敢于犯法的刁民。
弱民,就要使民众厚道朴实,奉公守法。
故此,弱民则民众守法,强民则民众乱法坏法。
这就是“朴则弱,淫则强”
的道理。
这种深彻的甚至是冰冷的论证,征服了秦孝公,使这个年轻清醒的国君看到了凝聚秦人的希望,决意支持卫鞅从根本上改变秦人的精神风尚。
为此,卫鞅做了精心谋划,决定变法从治乱立威开始。
[点评9]
他在开府之日颁布的第一批五道法令,全部是围绕“弱民”
治乱展开的。
《私斗治罪法》,首先严厉禁止一切私人斗殴。
也就是说,一切私人仇杀斗殴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一切纠纷都应通过官府依据法令裁决,而不能私相仇杀解决。
《什伍连坐法》则确保一切私斗犯罪者不被隐藏、不能逃匿,得以严厉惩处。
《客栈盘查法》则在于防止仇杀犯罪者和东方密探的藏匿。
也就是说,任何罪犯在秦国都将难以藏身。
因为这两部法令规定“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藏奸者与降敌同罚”
。
也就是说,举发一个犯罪者和在战场上斩杀一个敌人功劳一样,赏爵位一级;藏匿一个犯罪者和投降敌国一样,都是死罪。
很显然,国家新法明确地将私斗犯罪当作大敌,要彻底肃清。
《农耕奖励法》和《军功授爵法》则是培植正气,激励民众去争取国家荣誉,辛勤耕耘,奋勇杀敌,建功立业,光宗耀祖。
这五道法令颁布的时机,恰恰在五月大忙之前,既不影响农事,又将对年年夏忙必然发生的村落部族间为争水争地而引起的大量私斗仇杀,给以迎头震慑。
卫鞅的法治主张是,顶风立威,新法才能站稳脚跟,法令的尊严要在治乱中确立。
但是,这五道法令几乎全部改变了秦人的生存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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