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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给残酷换一个词(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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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她遇见了一个男人。

男人很年轻,只比她大上两、三岁,也许是这样,毕竟她从没看过他的身份证。

相识是在危楼里,男人也是来做棒棒的。

可他脑筋活,与之对应的就是人懒了些,只做了两个月,在给宋丽说了许多新鲜故事之后,便消失在这个行当。

半年后,当他再出现在宋丽面前时,已是一身崭新的衣裳,手腕上还有一块手表。

他说自己在一家饭店打工,已经做到了领班。

他说,要带她走。

那年宋丽十八岁,开始了一段新的生活。

这段生活很甜。

男人宠着她,不让她出去做事,经常从饭店带回些味道很好的吃食。

他们还有了个宝宝,男孩,长得有些瘦弱,但是笑起来很可爱。

男人说瘦些不怕的,这孩子将来一定是要读很多书,做大事的人。

所以名字里要有个书字。

日子一天天过去。

宋丽不懂,时间久了,生活就会变淡。

她只是觉得很长时间都没有吃过男人带回来的剩菜。

男人好像越来越忙,而她肚里的第二个孩子也越来越大。

最后她是在出租屋的厕所里产下的这个女婴,如果不是住在隔壁的姐姐提早下班,差点就会死掉。

宋丽抱着一个,牵着一个,满城找男人。

直到有一天晚上,她在一间亮着粉红色灯光的按摩店找到了男人。

男人指了指身边化着浓妆的女人,说这才是他的真爱。

其实,生活就是这样子的。

总是在你放松警惕的时候,在你身后推上一把。

有的人爬起来,瘸着腿走下去。

有的人就摔死了。

宋丽就是摔死的那个。

她再也扛不动大米,只能如行尸走肉一般活着,开始化浓妆,有钱时也像以前男人那样喝酒,叼着烟在牌桌上熬夜。

没钱时,通常就是连夜带着两个孩子收拾零碎行李搬家,躲避天天上门的债主。

她在歌厅陪过酒,在火车站卖过手机,向在路边槐树下乘凉的老人们宣传过一款保健品的神奇。

最后她也去了一个有着粉红色灯光的小店,坐在门口招呼着路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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