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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四章 朝廷朝堂和官府(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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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的是县府省这几级地方,“皇上”

,仅仅限于皇帝本身,或者加上中廷内廷。

“乡院”

、“县院”

和正在搭建的“省院”

又是一套架子,各不相干。

而东西两院更要分清楚,因为两院的院事“选途”

不同。

因此英华报纸在谈论“官府”

时,北面满清专门分析英华舆情的官员下意识地跟“朝廷”

和“皇上”

混淆,对内容自然看得一头雾水。

凡是就官府事吵嚷的,一概当作英华内乱,拍案大喜。

压根就不明白,那不过是在追责地方官员,讨论地方政务。

那么英华的官府,也就是地方政fu,为什么难以管制江南?

因为英华的地方政fu是打碎了明清那一套儒法官僚体系,为服务和引领近现代社会而全新重组的,本身就还处于发展阶段。

在圣道五年时,还有太多问题没有解决。

这是一篇极大的文章,从英华立国到现在,历十年演变才大致成型,可见其间的曲折与艰辛。

地方政fu的重组新建,核心就是地方财税权的层级划分。

英华推行官府下乡后,首先确立的是县级财政,将农税、城镇屋税和中小规模工商税给了县级地方。

可随着英华连夺云贵和福建,加上工商兴盛,以县为主导的地方财政就显得太过琐碎,难以统筹管理,也出过不少监管问题。

江南今日满地关卡的情形,在圣道五年以前,英华国中也曾经出现过。

虽跟满清盘剥地方的商关厘关不同,主要是核查外地商货是否完税,关卡数量也没那么多,但也造成中小工商流通不便,关卡差役借机贪腐的情况。

财权压实在了县一级地方,地方保护主义就昂然抬头,一府之内,各县税率、稽查办法各不相同,反正谋的就是一县之利。

搞得那段时间,知府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当唐僧,日日教导下面知县“和气共济”

,协调各县利益,可往往都是按下了葫芦又起瓢,而知县打架争利更成了报纸日常。

不打不行,知县不动手,乡院县院的院事老爷们就要动手了。

不为一县谋利的县官,要来作甚?他们可是有弹劾权的。

这事错不在地方得财权,在于分级不足,难以统筹。

民间和朝堂很快就发现了问题,而且应对也非常迅速,这本就是有所预料的事。

知县日常仅仅持续了一年不到,在工商大兴,要求商货通行无碍的洪流逼压下,朝堂修订了公司法,大幅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只要五人以上注册,在指定银行开设账户,存入本金五百两,就可以组为公司,业税产税不再由地方收取,而是由商部收归中央。

这就意味着留给地方的工商税源被砍掉大半,只剩下本地的小作坊和墟市。

地方对中央这刮钱行径异常愤怒,而颁行这项政令的政事堂首辅李朱绶被地方称呼为“李大斧”

,背黑锅的李朱绶自是处之泰然。

愤怒归愤怒,中央给县一级留的财税其实已够养人,而且教育、医卫等事还以中央拨款为主,县里需要考虑的是修路造桥、抚恤孤苦、治安捕盗、防火救灾等事务,并不存在太大的财政压力。

可钱多好办事,谁不想兜里钱多?于是各县就卯足了劲,给小作坊和墟市方便,大兴小工商,大修城镇,前者的业税市税都已无所谓,关键是引人入城,能多收屋税。

没错,英华依旧如明清一般收屋税,但为公平起见,都开始照面积收,而不照门面窗户收。

这是县里收的,朝廷定一个最高限,县里在这高限之下自己灵活处置。

光只修订公司法还解决不了全部问题,特别是各县差异巨大,穷富迥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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