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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节 特事特办
“生活中的百事通.(..)”
!
特事特办,总是不错的。
比如某市出台规定,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丧葬费等费用,由加害人承担;就有人问,假使谁落到江里,有人去救没救起来,还搭上一条命,力p害人到哪里找?留下“没有加害人”
这个缺口,弄规定的水平使人不敢恭维。
但这种情况无疑应称为“特事”
,那么“特办”
一下,使牺牲者的家庭得到些许安慰,没有谁说不正当。
正因为“特事特办”
无人可以非议,生活中就有了这样的情形,许多本来不“特”
的事情也以“特事”
的名目来“特办”
了。
比如有的单位,一年到头按部就班,平时松松垮垮,到了年终才记起要筹划下一年的工作,于是马上写规划、定措施、换岗位,一派手忙脚乱、人心惶急,连讨论商量的时间都没有,只好霸王硬上弓,把人像扒拉萝卜一样弄来弄去,领导还有说法,“这叫特事特办,要立即到位,要无条件服从”
。
一个人假如没有什么突然变故,就会有正常的生活节奏;一个单位假如没有意外情况,也应有正常的运行规律。
如果说以上情况也叫作“特事”
,那我简直就看不出还有什么事情不能“特”
起来,我也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比如此“特事特办”
更省心。
还有一种“特事特办”
,是“不省人事”
的表现。
所谓“人无完人”
,直接地理解是谁都会有缺点,间接理解就是人总会有优点。
直接加间接地理解,可以活用如下:“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
。
想擢拔你,找你的优点不难;想“挂起”
你,找你的缺点容易。
假如一个人大得上司欢心,将要被擢拔任用,总是会有一些道理的。
可是竟也有这样的时候,硬要擢拔一个人,优点虽然不少,其业绩却似乎还不足以服人(现在毕竟是要讲业绩了),于是要“特事特办”
了。
让这人“下派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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