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孙子兵法白话全译TXT免费 > 火攻第十二

火攻第十二

目录

原文

孙子所说的火攻,实质上讲的是以“火”

助“攻”

“以火佐攻者明”

“佐攻”

就是配合作战部队达到歼敌目的。

火攻乃“奇兵”

,常常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孙子指出“火攻”

有五种情形,并阐述了“火攻”

的条件以及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

孙子曰:

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

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

发火有时,起火有日。

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

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

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

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

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

火发上风,无攻下风。

昼风久,夜风止。

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

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

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

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

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

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

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译文

孙子说:火攻有五种:一是用火烧敌军人马,二是火烧敌军的粮草,三是火攻敌军的辎重,四是火烧敌军的仓库,五是火烧敌军的运输设施。

进行火攻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烟火器材必须先有准备。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