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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 岁孩子拿错2000元包裹不还(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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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冲他妈这样说,就不难想象能养出什么样的孩子】

【“故意拿错”

这就表明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违背他人意识,转移占有,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的既遂,且数额达到2000元,属于数额较大,不知道公安为什么不立案?依法治国任重道远】

【捡到贵重物品不还都有可能受到处罚,何况是一已经二十三岁的成年明目张胆拿了!

【人家双方都说按程序走了,为啥调解不按程序走?稀泥是怎么来的】

【2000多块钱都要给1700多块钱,法院该起诉起诉,让他们有一笔,社会抹不掉的账】

【试问这个女孩,不是你的快递,你为什么要拿?要强行归为己有。

这个性质就恶变了】

【拿错了是借口,偷才是真的23岁了,在上幼儿园吗?这个女孩在哪上班,谁敢用她,注意安全】

【这是偷盗啊!

属于刑事案件!

咋这么处理无语了!

法律就是法律!

【这种父母害了女儿曝光了以后想要社会经验做梦吧哪个老板敢请这样的人】

【23岁是小孩?真的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这是盗窃,最起码拘留】

【不叫不当得利,叫盗窃。

明明知道不是自己的东西,是非法占有】

【这样处理方式简直就是助长不良风气,就应该抓起来啊,这就是偷盗啊】

【我见邻居家没锁门,进去拿个7000元的手机,邻居也有错,谁让你不锁门,我只赔你4000元】

【23岁还是小孩子笑哭笑哭8o岁才算大孩子了笑哭笑哭】

【拿错了还了就行了,这是公认的道理。

不还的话算不算主观故意拿错?】

【拘半个月就老实了,这娘俩真奇葩,在罚款五千,都二十三还是小孩还是巨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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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站老板太怂了!

直接拒绝调解,只和警察谈,让警察出面拿回快递。

拿不回就投诉!

和不讲道理的人谈道理累不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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