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7章 论封建社会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对国家政权实行中央集权制,取消“封建制度”
,秦王朝在全国推行单一的“郡县制”
。
汉朝承袭了秦朝“郡县制”
这种行政区划管理制度,与秦行政区划不同的是,在推行“郡县制”
的同时又推行封国制,封国包括王国和侯国,这两种并行制又称“郡国制”
,两汉时期虽郡国并行,但仍以“郡县制”
为主。
汉朝初期,刘邦面对拼凑起来的诸侯势力和亡秦后的六国背景,首要任务是:勉力维持稳定局面,铲除异姓诸侯王,以分封子弟的方式,调和异姓诸侯王与郡国制的两极偏差,刘邦与项羽相争时,先后分封七个异姓王。
称帝后,又分封同姓九王,使后来中央政府及封国之间的对立,延续了很长的时间。
汉初恢复封建制,同时又施行郡县制,使郡国杂处,以相牵制,对维护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起到积极作用。
西晋初年,晋武帝分封二十七个同姓王,以郡为国;之后诸王的权力被不断扩大,可自行选用国中文武官员、收取封国的租税。
诸王都在朝廷担任要职,既有行政权力又有数量可观的军队。
后来发生“八王之乱”
,汝南王司马亮、楚王司马玮、赵王司马伦、齐王司马冏、长沙王司马乂、成都王司马颖、河间王司马颙、东海王司马越八王互相攻伐,这场内乱最终导致西晋亡国和五胡乱华乃至近三百年的动,乱。
中国历史上自秦朝开始至最后一个王朝清朝,地方管理一直以郡县制为主。
封建制度是适应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社会政治制度。
唐代柳宗元在《封建论》文中认为:“封建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柳翼谋认为,由封建制而入郡县制,“以一政府而统制方数千里之中国,是固国家形式之进化,抑亦其时思想之进化也”
。
[2]封建社会发展成为一国政府体系统一治理的完全大一统社会,可说是社会进化(包括产业、商业、科技、交通、军事、行政、思想等发展)的必然结果。
封建社会变为大一统社会,世袭贵族和全民阶级制度被取消,代之以官僚选拔和行政制度,确立了广大人民之间的平等原则;而基层民间自治机制,仍得以延续发展;在中央则采用君主集权制,直至民国。
由于西方与中国的土地占有制形式不同,所以在国家的权力结构、政治权力运行方式和控制劳动人民思想的手段等方面都各有不同的特点:
①中央与地方政权的权力结构关系。
西方封建领主占有的土地,主要是分封而来的,世代相袭不能买卖,土地所有权和政治权力都集中在领主个人手里,大领主在其所辖领地内几乎行使着全部国家权力,这就形成了封建割据状态的分封割据制。
中国的地主占有制,土地可以买卖,地主获得土地的主要手段不是封授而是购买。
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权力游离于土地关系之外,地主个人一般不享有西方封建领主的政治特权,政治权力由国家行政机关掌握,形成了集中统一的、由专职官吏管理的中央集权制。
政治权力的运行方式,西方实行等级制,中国实行官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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