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0章 科举制的发展
周谷城在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说:“科举制,盖取分科目而举士人之义,这个制度创始于隋炀帝时代。”
关履权说:“科举是分科举拔人才的意思。”
但是其他历史学家指出汉朝已经分科目而举士人,分科举拔人才。
有人将隋代设立进士科作为科举制度的开端,大业三年(607年),隋炀帝定十科举人,其中有“文才秀美”
一科,当即进士科……这是科举(主要是进士科)制度的开始,将进士科的出现作为科举制度起源的标志,持隋朝产生说的人一部分认为进士科设立时间在大业年间(605-618年),一部分认为是在开皇七年(587年)。
但是,历史学家何忠礼否认隋代有进士和进士科之说,理由有二:一是遍考《隋书》和隋代文献,虽然记载了开皇和大业中所举的众多科名,却未见进士科之名,也未见进士科考试之实;二是在唐、五代文献中所载隋进士有房玄龄、温彦博、侯君素、孙伏伽、张损之、杨纂等6人,可是经过考证,除杨纂的进士身份,因文献阙如,无从查考外,其余5人不是查无实据,就是以时制比附古制,将隋代以秀才、明经科察举为官,比附成进士科登第,唐代虽有进士科开创于隋的记载,但也有进士科开创于唐的记载,所以他认为隋代实行的仍是察举制,进士科也起源于唐。
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是在唐朝。
隋代选官办法是两汉分科察举办法的沿袭。
开皇十八年(598年),隋文帝诏诸州举贡士人按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分别荐进,大业三年(607年)隋炀帝诏令荐人,分为十科。
大业五年(609年)又诏诸州荐人,分为四科。
隋代尚没有自请投靠的办法。
虽然有说法说“炀帝始置进士之科”
、隋代“置进士、明经二科”
。
但根据史料隋文帝、隋炀帝诏书记载的隋文帝的二科、隋炀帝的十科、四科中都没有进士、明经的科目。
至于分科举荐的办法也不始于隋。
两汉的察举已经实施分科、策试。
何况,即使隋代真出现了相当于进士的科目,也不能说这就是科举制度。
因为,同之前的选官制度比较,科举制度的最重要的特点在于:一、投牒自应,读书人都可自行报名参加考试,不必非要先由官吏推荐;二、考试定期举行;三、严格考试。
而隋代选官制度则不具备上述三个特点。
隋文帝、隋炀帝的诏书都表明,参加选官的士人仍然必须先得到高官的举荐,制度上并没有给予他们投牒自应的权利。
隋代分科选举共三次,都是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没有定期举行的制度规定。
至于开皇七年(587年)关于诸州岁贡三人的诏令,也跟两汉时州郡每年向朝廷举贡士一样,人数既少,考试也不重要,不同于唐宋定期举行的全国大考。
如果不以上述三点为科举制度标志,那么两汉察举也是科举制度了。
所以,只能确认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在唐朝,而不是在隋朝。
隋朝在人才选拔方面没能提供什么具有开创意义的典章制度。
隋朝皇帝都有嫉贤妒才的毛病。
隋文帝下诏废除京师和地方州县的学校。
隋炀帝没有曹操、曹丕那种爱才容贤的雅量。
著名的诗人薛道衡作《昔昔盐》一诗,其中“暗牖悬蛛网,空梁落燕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