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北宋为防止藩镇割据局面的再度出现,在权、兵、钱、法等方面加强了中央集权。
设左右丞相和多名参知政事分化宰相大权独揽的形式,军事上设枢密院代表皇帝单独掌管军事;民政上设三司掌管财政。
这三个机构都向地方派出专门的监察官垂直管理数州、府的相关政务。
元朝在宋朝的基础上将地方负责政务、民政、军事、办案的职能合并为一个机构办理,名称为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它是后来我国地方省份制划分的基础。
一省的主官由中央任命、派出。
明朝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罢丞相,由皇帝直接领导六部(后期设内阁协助皇帝管理)。
又设厂、卫特务机构刺探官员隐私、社会动向。
清雍正时设立军机处,由皇帝选派亲信大臣担任军机大臣。
军机处成为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内阁形同虚设。
我国历史上中央集权的必然性。
中央集权在我国2000多年的封建史上能够生根发芽是有其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原因的。
第一,我国地域面积很广阔,是灾害多发国,又是自然经济的农业社会。
在这种情况下,分散式的的经济不利于对自然灾害的抗御能力的提高。
中央集权的建立,能够凝聚分散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重大工程建设抵御自然灾害以及灾后重建。
它有力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众多割据存在的,朝代更替频繁的国家,致使社会总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可谓人祸不断。
这样的一个不安定的社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老百姓民不聊生。
中央集权的建立,顺应了民生,保障了相对安定的环境,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第二,把“封建宗法制”
和“儒家学说”
奉为治国圭臬。
在文化感召力作用下,形成了历代政治权术的相似性。
中央集权的建立、发展不是偶然的。
第三,我国封建社会历朝历代的帝王都是最高政权掌握者,是权力的独,夫。
长期、稳固的掌握这种权力一直是他们的首要政治目标。
中央集权,或者说以君主专制为表现形式的中央集权恰恰保持社稷长久、国祚绵长的有效手段,也是维护其家族、阶级利益的最好方式。
所以无论哪个朝代,君主无不注意中央集权的应用,区别只在于中央集权的方式、内容。
第四,地方的割据是直接威胁到中央集权,威胁到皇帝利益的。
因此,君主尤其是刚刚开国之初的君主都高度重视这个问题。
唐朝安史之乱后,肃宗、宪宗着力恢复三省、消除地方军镇;宋太祖鉴于唐朝中后期的割据局面,“杯酒释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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