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中日战争与外力之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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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中日战争与外力之压迫
使中国历史划一新纪元的,在近世史上,前为鸦片战争,后为中、日战争。
日本自丰臣秀吉死后,德川氏起而掌握政权。
其对外的关系,颇为平和。
西人东来以后,朝鲜、日本,其初也是深闭固拒的。
但是两国的国情不同。
日本承封建制度之后,其民气本强,又得开明的政治去利用,所以初因西人迫胁开港,激起尊王攘夷之论,到倒幕之后,并没有为盲目地排外,转向变法维新方面努力,就一变而为强国。
朝鲜则国内的纠纷较多,受外力的压迫亦较烈,遂不及改变而趋于灭亡。
中日战争前之朝鲜
朝鲜李氏的开国,略和明朝同时。
攘斥胡元,输入中国的文化,一时国势颇蒸蒸日上。
不幸,朝鲜人虽学到了中国人的好处,也沾染了宋、明时代中国人的习气,士大夫好结党相争。
又外戚专权,历时甚久,政治遂大腐败。
十九世纪中叶,国王李熙年幼,其父大院君李昰(shì)应摄政。
昰应颇有才气,而性质很锢蔽,排外的观念很强,和列国交涉,遂多纠纷。
中日战争之导因
自倭寇侵犯以后,中国对于日本,颇为畏恶,两国无甚交际。
日本维新之后,乃派遣使臣,来和中国交涉,要求订约通商。
此时中国主持交涉的人,已知道前此所订条约的失败,颇想逐渐补救。
日本立国东洋,和西洋各国,情形既有不同。
而西洋各国,无所谓通商口岸。
中国人要到他们国里去居住营业,是到处可以去得的。
日本则和中国一样,有通商口岸的限制。
这一点,两者亦大不相同。
中国人以此为由,和日本所订的条约,亦和西洋各国有异。
(一)领事裁判权,彼此都有。
(二)关税照海关所订税则完纳,税则未列的,都值百抽五,亦彼此相同。
(三)内地通商,则明定禁止。
亦无所谓传教。
条约定于一八七一年。
日人颇以为失败,屡求改照西洋各国的样子,中国总没有允许。
武人的性质,是喜欢侵略的。
而在日本国内,武人是很有势力的。
所以初和中国交涉之时,就有侵略的倾向。
琉球是两属于中、日间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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