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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国民政府成立后之内政与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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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国民政府成立后之内政与外交

国民政府奠都南京

奠都南京,本来是孙中山的遗训。

国民革命军北伐既经进展,政府自当移设北方。

先是孙中山先生,主张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的民族,共同奋斗,所以主张联俄。

然认共产的办法,不适宜于中国,所以只许其党徒以个人资格加入国民党。

其后共产党徒,仍图在国民党中,扩充该党的势力。

北伐军进展以后,政治会议议决迁都武汉。

而武汉一带,共产党势力弥漫,国民党乃有清共之议,议决迁都南京。

政府于十六年(一九二七)四月十八日,在南京成立。

宁、汉之间,遂呈对立之势。

到七月间,武汉亦清党,而合作才告成。

实行训政及设立五院

中山先生的革命方略,本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时期。

而其改组国民党,又决定以国民造党,以党建国,以党治国,然后还之国民。

军政时期,务在取得政权;训政时期,由党代国民行使,治权则由国民政府操之;到宪政时期,然后还诸国民。

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已脱离军政的地方,就要实行训政了。

国民政府,由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组成,各部均属行政院。

其《组织法》,为十七年(一九二八)所公布。

二十一年(一九三二)五月,国民会议开会,并制定《训政时期约法》。

嗣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加以修正。

国民政府,设主席一人,委员二十四至三十六人。

五权由五院分别行使。

院与院间不能解决的事务,则由主席团解决。

收回租界

租界本不过是外国人来通商,划给他居住之处。

后来喧宾夺主,管理之权,多为其所侵夺。

除德、奥、俄三国,在天津、汉口的租界,因欧战而收回外,其余都没有变动。

国民革命军达到九江、汉口时,英人鉴于我国民气之盛,即将该地方租界交还。

其后英于镇江、厦门,比于天津,亦均将租界撤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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