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肆部 纸醉金迷 第31章 皇帝很脆弱
袁安,汝南郡汝阳县人,东汉名臣,初任汝阳县功曹,后以孝廉获举,升为阴平县长、任城县令。
他御下极严,能使官民畏爱。
汉明帝时,屡迁为楚郡太守、河南尹,政号严明,断狱公平。
在京畿十余年,京师肃然,名重朝廷。
后历任太仆、司空、司徒等职。
汉和帝时,窦太后临朝,外戚窦宪兄弟掌权,民怨沸腾,袁安不畏权贵,守正不移,多次直言上书,弹劾窦氏种种不法行为,为窦太后忌恨。
在是否出击北匈奴的辩论中,袁安与司空任隗力主怀柔,反对劳师远涉、徼功万里。
为此问题,他免冠上朝力争达十余次。
永元四年,袁安逝世。
袁安的后代繁荣兴盛,与弘农杨氏并为东汉“四世三公“的世家大族。
袁安年轻时继承祖父的学问,为人很庄重、有威信,被州里人敬重。
最初担任县里的功曹,有一次,袁安带着檄文到州从事那里办公,从事托袁安捎封信给县令,袁安说:“您是为公事,自有邮驿替您传送;如果是私事,就不应找我功曹。
“
便辞谢不肯接信,从事有些害怕,就没有拜托他。
后来,袁安被举荐为孝廉,先后担任阴平县长和任城县令。
他所任职的地方,官吏百姓都既畏敬又爱戴他。
永平十二年,楚王刘英谋反案交给楚郡核实。
次年,三府(太尉、司空、司徒)推荐袁安办理此案,认为他能处理复杂的案件,明帝任命袁安为楚郡太守。
当时受刘英供辞牵连被关押的有几千人,明帝大发脾气,而办案人急于定案,严刑威逼不少人招供,误判死罪的很多。
袁安到郡里后,先不进衙门,而到监狱去,审理那些无没有明显证据的,逐一上报,让他们出狱。
府丞掾史都向袁安叩头力争,认为但凡是附和刘英的,按法律都与刘英同罪,袁安不同意。
他说:“如果不合律例,我负全责,不连累你们。
“
于是分别一一上报。
明帝感动之下觉悟,当即同意袁安的请求,因此被释放出狱的人有四百多家。
永平十四年,袁安被征召任河南尹。
袁安任河南尹时,政令非常严明,但他从来没有因贿赂罪来审讯人。
他常常说:“但凡做官的人,高一些就希望担任宰相,下低一些也希望能担任州牧太守,在圣明之世禁锢人才,这是我不忍心去作的事。
“听到这话的人,都很感动,并勉励自己要廉洁奉公。
袁安在职十年,京师雒阳的政纪很整饬,他的名声深得朝廷看重。
建初八年,袁安升任太仆。
元和二年,武威太守孟云上书说:“北匈奴已与我们和亲,可是南匈奴又去抢劫他们,北单于说大汉欺骗他们,想进犯边疆。
臣认为应该将俘虏发还北匈奴,借此来安慰他们。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