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三章 欺负了一下女人下(第3页)
不算是文修,只是个文人。
而在洪武天朝,不成文修是没有任何前途的。
那个时候的王吉安穷困潦倒,温饱尚成问题,更别说终身大事了。
像他这样的文人,在整个洪武天朝多如牛毛。
若是能够放下读书人的身段,做些他们原本鄙视的事情,那还能生活得好一些,否则就只能一直清贫下去。
宋征的父亲当年一定要让他成为修士,也正是这个原因。
大概在十年前,王吉安忽然发迹。
所有的家人证词,在谈及王吉安的发迹时都不详细,因为那是在他们之前。
穷在闹市无人问,王吉安发迹之后,他们才先后出现在王吉安的身边。
据推测,王吉安应该就是那个时候遇到了那位“老神仙”
,他因此成为了修士,变得处事圆滑,精通人情世故,善于钻营。
于是进入了县衙,从一个小小的文吏做起,只用了三年的时间,就坐上了人人眼红的柳县矿监的位置。
宋征记得莆召说过,他准备用四百万元玉买下柳县矿监的位置,可是王吉安当年并没有花什么钱。
而对于那位“恩重如山”
的老神仙,王吉安也十分尊敬,专门留着院子侍奉。
然而对于王吉安周围的人来说,这位老神仙几乎是隐身的,没有人见过他,也没有人对他有什么印象。
甚至在审讯的时候,若不是主审官提醒,他们甚至会完全想不起来还有这么一个人。
宋征了解到这些的时候,已经微微皱眉,“老神仙”
这个称谓,若是凡俗之人面对强大修士,倒也并不显得突兀。
可是王吉安已经是修士了,他应该很清楚修士和仙人之间的区别,为何还会违反常理的如此称呼对方?
而这位“老神仙”
能够存在却隐身,让除了王吉安之外的所有人,都忽视了自己,这应当是一种罕见的大神通。
他对这位“老神仙”
越发好奇起来。
而案件的其他细节,也颇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首先,明面上的嫌疑人有两个,他的小妾,他的护院。
这个小妾,是司邦阙的远房侄女,在整个柳县几乎没有人知道。
而他的护院,准确来说应该是他的贴身护卫。
他有一名长随,两名贴身护卫,这是其中之一。
从他亲人的证词中可以看出来,王吉安从案发一个月前开始,频繁往来于县城和小漠河矿坑之间。
而他的亲人们可能对王吉安的过往并不了解,却非常了解县里各个矿坑的情况这也事关他们能够捞到的好处。
小漠河矿坑贫瘠,只能出产四阶的“秘纹银”
,三阶的“白铜”
和四阶的“彩釉铁”
。
这种地方不值得身份尊贵的矿监大人一天跑两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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