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部分(第6页)
不,应该说每个人都有点强迫症。
我的症状在吃饭和日常的小事中,吃饭一定要把每一粒米都吃干净。
有些事情不做完就老惦记着。
还有!
最看不过眼就是痣上长毛,小时候,看到拔拔下巴上那颗痣长了条卷毛,立即取出刮胡刀要把它刮了。
被他骂了一顿,最后退而求其次,用剪刀剪。
不过还是觉得留下的那一截很碍眼,虽然小的看不见。
60粉条
在林沐的精心讲解下;大伙很快就领悟到个中的精髓,虽然一开始编得不怎么好;很多人编出来的草鞋子在走了几步后就散开了;不过胜在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散了再编。
过程中相互交流经验,在失败了两三次后,都编得有模有样了。
心灵手巧的丹尼尔更是编出了花样,从初学者摇身一变为指导者,林沐自然是乐见其成,主动让贤。
他赶脚自己就是开启新世纪大门的钥匙;引领大伙迈向新纪元。
对于大伙的夸奖,林沐从来都是一笑置之;他不觉得自己有多厉害,只不过是比他们见识多了罢。
“唔!
时间不早了,不如大家今天就在我这儿吃吧。”
大伙编得太投入,都忘记了时间,听林沐这样一说,肚子才咕噜咕噜的响起,十分应景。
大伙也不矫情,一一谢过了他。
雌性们纷纷过来帮忙,兽人对烹调不在行,识相的拿起渔网到河边捕鱼去了。
这么多人,就吃薯粉好,林沐决定。
粉条是前天试着做的,因为工序复杂,做得并不多,他们几个吃的话够吃一天,不过今天人多,一顿搞定了。
林沐从架子上取下晾晒的粉条,经过两天两夜的风干,粉条已经成型了,一条条的,粗细不一,有圆有扁,说实话样子不怎么好看。
没办法,他是第一次做这种东西,都是凭他幼时的记忆,摸索着来的。
小时候在村里,一到腊月,每家每户都会出来打粉,制作粉条,他们爷孙俩每年都会去观看,新制作出来的粉条村民会送上一份给他们,记忆中的手工粉条是最美味的食物,那个香呀,那个韧呀,是机器制作无法比拟的。
后来生活好了,大家都不愿意动手做了,毕竟几块钱就能买到一大袋子的东西,谁会浪费那么多时间去做。
林沐捧起粉条,有些感慨。
没想到时隔多年的今天,他还有机会吃到手工粉条,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无奈。
粉条能制作很多美味,可炒,可烧,可炖。
不过林沐最喜欢的是做酸辣粉,简单,美味。
林沐烧了一锅水,把红薯粉放到烧开的水中煮约五分钟,在等候的时间里,他着手调配一干配菜调料。
林沐取出了一只大盘,放入果醋、果糖、盐和香油,切碎了两颗辣椒,下锅煎炒煮香出味,混入碗中的调料,一同搅拌。
“弗莱斯,帮我到屋子里拿几颗腌菜出来,选个头小的那些。”
林沐对在一边帮忙看火的弗莱斯说道。
“好,你等等。”
将煮好的红薯粉捞起,放到另一个大盘里。
倒掉锅中的水,重新盛上一锅,放入大骨头,香菇大火熬制。
“丹尼尔,你把这盘肉拿去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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