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芳正式晋升为准老板娘……
关于矛盾和口角:我认为,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任何形式的任何人之间,发生口角的次数越多,就越受伤,于己于人都是一样。
一次微不足道的争吵就像一根毒刺一样,会顺着你的血脉随着血液的流动,越扎越深,直至扎进心脏痛彻心扉。
芳和兵两人的小店生意还挺不错,每每做蛋糕切下来的边角余料便宜处理,早早都预留一空,眼看着生意越做越红火,芳也几乎每天都是三点成一线(家~店子~兵家~家)的生活,那一年他们迷上了‘小哥’齐秦的那首《不必勉强》,初听这首歌是在兵小单独的小屋里。
自从林调离,小文留深,小英杳无音讯,岚也远赴深圳,在这熟悉得闭着眼都能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的小镇,我似乎就只剩下芳这么一个无话不谈的知心人,闲着没事的时候就溜达着到芳的店里去看他们撒撒狗粮。
芳和兵店子的斜对面,有一家最大,厂里最豪华的饭店~‘富丽华’,几乎和兵的店子是正对着的门脸。
一天午后,我正跟芳从我家往往兵的店里去,刚快走到十字路口,从左手边的路口走过来两个男的,侧面对上:“诶,芳!”
两人里那个长的有些像李连杰的跟芳打起了招呼:“到哪呢?干嘛去啊”
芳笑着招呼到:“哦~舒老板!
我们刚从李家坪上来,准备去店里。
你这是……”
“哦。
我也刚从老沈家过来。”
那人说着指了指旁边的男人,就只是这样一个照面。
“这是‘富丽华’的老板舒。”
芳转过头来告诉我道“哦。
还蛮年轻的吧。”
“是啊,做生意挺厉害的一个人。”
就这样匆匆而过。
两天后,芳不知怎么的特意跑到我家,邀我去她的店里玩:“没事到我那玩去。”
“今天店里不忙么?专门跑一趟来叫我。”
“嘻嘻,当然是有好事了。”
“什么好事啊,能想到我。”
“唉呀,快走啦,等下就知道了。”
“什么呀?你不说我才不去。”
“走了走了,边走边说。”
“先说”
“先走”
两个人嬉戏推搡中,我被芳扯出了门。
初夏的太阳有些放肆,挂在顶空有些骄傲的挑衅着阳光下的我们,轻蔑嗤笑看着我们追闹。
我总是沉不住气的的打破沙锅问到底:“到底是什么事啦?”
假装生气怪嗫的斜瞟着芳,“唉呀,都说了去玩啊。”
“还骗我,不说我真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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