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穿麻袋的男孩
“溪语流年(..)”
!
小时候,他们全家人都住在小河东,现在只有他一个人住在小河西。
那时候,家里有七个小孩子,做饭的时候,母亲整整一大锅汤中就放几粒米,他怀疑自己就是喝水长大的。
父母更惨,天天出去讨饭,讨不到饭就忍着,熬过一夜又一夜。
几个孩子几乎是光腚,只有八岁姐姐有一条开裆裤。
他是一个聪明的小孩子,用一个麻袋给自己做件衣服:就是把麻袋底剪两个豁口当袖口,袋底中间剪个洞,探出小脑袋。
穿上麻袋衣服,大家都笑话,他也觉得自己像小丑,只是感觉身上暖和,就是太痒,总想挠挠。
他想过,自己要是会打草鞋就好了,那样还能有鞋子穿,可惜没人教他。
冬天来了,麻袋衣服也不能挡住股股寒风,抱着火堆依然冻得哆哆嗦嗦。
童年的记忆里,父亲揍过他两次。
一次是他打翻了七个“碗”
。
这个“碗”
是父亲做的,用一个歪脖树剖两半当桌面,树杈当桌脚。
上面凿了七个坑,就是七个碗,姊妹七个各就各位,每人分得一个。
那一天,吃饭的时候,他或是太激动,或是太饿,他冲到桌前,动摇了桌子的根基。
孩子们七手八脚,连推带扶,桌子终于倒掉了。
这一次,他不怨父亲揍他,因为父亲也不知道,晚上孩子们吃什么?
他还自信的想过,如果有人花大价钱培养父亲,他就是中国的毕加索,虽然他并不认识毕加索是谁,也许就是菜市场老头家亲戚,因为他们镇上,只有他一个人姓毕。
这个碗桌一体的物件是父亲发明的,他很崇拜父亲的头脑,所以他才想到毕加索。
第二次揍他,是因为他用一个鸡蛋换来一袋五香瓜子。
他不怪父亲,那些鸡屁股,就是全家人的日常生活开支。
只是,父亲没想到这个孩子后来,却让他瞠目。
寒来暑往,孩子们都长大了,健健康康,高高大大。
时来运转,这里兴起了小饭馆,这是一种集餐饮,娱乐,休闲与一体的饭馆。
当时是八十年代,饭馆里,都是十几岁的姑娘,还有,光头,香烟,迪斯科里的灯光闪耀。
其中,最大的那家就是他的,当然,里面的姑娘也是最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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