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75常秀的麻烦(第2页)
他们谁都不记得契约上有这么一条。
霍家酒场不是按照产量分成的么,怎么突然又扯出一个“最低产量保证”
?什么是“最低产量保证”
?
等他们把那份重新翻出来仔细审阅,这才发现确实有这么一条注释:“以甲方上一年总产量的十倍计数,即为乙方当年的最低产量保证。
甲方以此产量为分取红利的最低标准。”
原来如此!
“最低产量保证”
原来是这么一个意思呀。
受教,受教了。
几个官员纷纷拈须颔首,自觉又涨了些许见识,却再没有一人去关心霍氏酒场去年的产量到底是多少。
既然不是霍家人违约偷卖蒸酒工艺,工部也就放心了。
这么一来,那些与工部作坊逐利的作坊就是“偷师”
,随便和各地衙门打个招呼,自然就教他们烟消云散。
当然,这事需要霍家酒场的人出面才好说话;毕竟他们才是“师”
嘛。
哪知道霍家人把头一摇,说,工艺已经授权转让工部,所以这是工部的事情,他们不可能出面。
再说,这些新作坊都出现在工部的“市场范围”
之内,按契约上的条款,在这些地方发生的一切与白酒有关的事宜,都是工部自行处置,与霍家酒场无关;这一条款还是当初签定契约时常秀常大人再三申明必须加入的。
更关键的是,霍家人不想牵扯进官司里。
不管有理没理有赢没赢,总之一句话,霍家不会去打官司,更不可能为别人去打官司,哪怕是帮工部打官司也不成!
工部官员再次傻眼。
霍家不愿意打官司,难道工部就愿意打官司了?官司的输赢且不忙论,单是一条“与民争利”
的评介,就没人敢去担当!
他们这才真正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现在已经不是工部收不收拾那些“偷师”
的作坊,而是别人会不会因为工部“与民争利”
而写状纸打官司!
在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谁都不敢轻举妄动。
在相州巡视河工的工部尚书连夜赶回来,拍板作了个决定:各地作坊一律停工静待后命!
至于什么时候有后命,再说吧……
常秀一路走一路地愁眉苦脸。
玻璃没烧出来,推广新农具阻拦重重,连蒸个白酒也是多灾多难。
唉,他就想不通了,为什么几桩原本简简单单的事情,偏偏到他手上就是如此地难办呢?
他长虚短叹着,轻轻地敲了敲朱宣办公厢室的门。
朱宣正在阅览泉州市舶司发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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