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6章
演员的经纪约比爱豆的经纪约要宽松的多的多的多的多!
说是说都是娱乐圈的工种,实际上压根不是一回事,起码没人会说演员是商品。
但实际上,演员也是商品,只是相对来说自由度更高的商品。
作为商品,包装商品的卖家对商品是有基础要求的,在当初签约时看起来没什么毛病的基础要求。
公司有把控作品的权利,这是很基础的签约条款,通常情况下不是什么坏事。
因为公司对作品的把控度比艺人要高,有些内幕消息艺人不清楚,公司却是了解的。
可能是制作组有什么毛病,也可能是资方有什么问题,总之这条算是规避艺人盲目的签下什么合约时候还可以反悔用的。
理论上朴音离自己单人签约某部作品是没用的,她的演员约在经纪公司那里,有权利使用她的是经纪公司。
这不是什么陷阱条约,也不是什么不好的条约,这就是常规条约,但常规条约卡住了朴音离。
换句话说,朴音离再一次被娱乐圈所谓约定俗成的规则限制住了。
一切仿佛回到三年前,她为了出道被安泰骏卡住的情况,力量薄弱到连反抗都找不到从哪下手。
裴勇俊跟安泰骏还不一样,前者不跟她争执什么人情对错,为你好,为你坏,直接按章办事,算起来他们其实没有所谓的交情,哪怕她跟安泰骏还有相识于微末的交情,但跟裴社长是没有的,双方只是合作关系。
合作关系,那就一切按照合约来。
朴音离被卡住了,她想跟裴社长沟通,不巧的是裴社长出国办事,不是故意躲她是真的出国办事。
电话打过去,对方还是那句话,投资回报不成正比,朴音离如果进组拍摄会导致的后续让公司要花大价钱善后,不合算。
如果她非要拍,那就是违约,违约就按流程走。
裴社长不是在威胁她,大前辈没那么无聊,大前辈只是教小朋友一个乖,这行没那么好混。
经纪公司跟艺人是相辅相成的,公司帮忙抢资源,艺人就要给回报,天底下走到哪都是这个道理。
话又说出来,裴社长旗下还真不差一个女演员,反倒是朴音离如果因为违约把事情闹大,新闻一出,她就找不到经纪公司愿意跟她合作了。
那是坏规矩,还是无脑的坏规矩。
朴音离被卡住了,她还没想好要怎么解决这次的问题,朴海真先打了电话过来跟她说,女主可以换人让她别有负担。
这通电话来的突然,但也让朴音离知道公司去找朴海真沟通过了。
对朴音离来说,朴海真不止是前辈、哥哥那么简单,他还是她的老师,是真正意义上带她演技入门的人。
老师帮她许多,多到她从来没有还清过,反倒每次都是被他安慰。
朴海真安慰她“你们公司考虑的也对,我这边确实有些尾巴被人抓住就不太好处理,你牵扯进来没必要。
你也不用太内疚,也别跟公司闹,这次不行下次么,有的是机会合作。”
他是那么说的也是那么想的,他想的是有了正规经济会社照顾总算有点样子了。
这真不是什么坏事,站在小妹妹的角度那是好事来的。
公司确实是为她考虑啊,肯定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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