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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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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比五岁,好大的比例。

我是她的三倍多,偏偏我妈就认定我以大吃小,管她对错,每次总护定她,她有了这一庞大靠山,就更加嚣张。

我就更看她不顺。

每天和她都有无穷无尽的较量,最后受伤的是我。

唉…

成人宣誓还是快点到吧!

我要脱胎换骨。

所以,老妈,现在我特别想你!

你不要讶异我的一丁点儿小变化,这都是为了一家和睦。

尽管那东西还没资格成为家中的一份子。

或者这点是值得我自己慰籍自己的理由。

这回,我赢了一次。

作为一个离家几百公里的“求学游女”

,我却很难想家。

Why?

Oh;Idon’tknow!

但我肯定不是因为那件“比例”

事件。

从我第一次离乡背井,几百天都不能回一次家起,我就没有去想过家。

是为了证明给家里人看?我在外面一样活得自在?

但,每次不开心时,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亲人。

特别是每个周末,同学都个个有家可回。

就算不是本地人,她们在这里也有亲人,照样走人。

唯有我,真是大倒霉,总是孤家寡人一个。

所以,每到星期五,我唯有落寞地看着她们收拾行李,然后再看着她们拍拍屁股走人。

真的有一去不复返的断腕之势。

哼!

如果我家在这儿,我每个周五会比她们走得更神气、更潇洒。

唉!

只可惜,我没有。

而我那些所谓的狐朋狗友,还果真是狐朋狗友。

林雅康和肖雅晶,这两个家伙,都是重色轻友之徒。

雅康制定了一个规章制度——每隔一个星期就回一次家,当然留下来的那个星期都是为了她男友。

雅晶则是隔两三个星期才回一次家。

她跟我是同县的,巧的是,整个班里就我们俩是同乡同县,而且更同姓。

记得我爸跟我到学校报道时,打听到还有一位同县的“知音”

时,便打趣说:

“你们还真有缘,不但同个地区,连姓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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