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4页)
十八岁比五岁,好大的比例。
我是她的三倍多,偏偏我妈就认定我以大吃小,管她对错,每次总护定她,她有了这一庞大靠山,就更加嚣张。
我就更看她不顺。
每天和她都有无穷无尽的较量,最后受伤的是我。
唉…
成人宣誓还是快点到吧!
我要脱胎换骨。
所以,老妈,现在我特别想你!
你不要讶异我的一丁点儿小变化,这都是为了一家和睦。
尽管那东西还没资格成为家中的一份子。
或者这点是值得我自己慰籍自己的理由。
这回,我赢了一次。
作为一个离家几百公里的“求学游女”
,我却很难想家。
Why?
Oh;Idon’tknow!
但我肯定不是因为那件“比例”
事件。
从我第一次离乡背井,几百天都不能回一次家起,我就没有去想过家。
是为了证明给家里人看?我在外面一样活得自在?
但,每次不开心时,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亲人。
特别是每个周末,同学都个个有家可回。
就算不是本地人,她们在这里也有亲人,照样走人。
唯有我,真是大倒霉,总是孤家寡人一个。
所以,每到星期五,我唯有落寞地看着她们收拾行李,然后再看着她们拍拍屁股走人。
真的有一去不复返的断腕之势。
哼!
如果我家在这儿,我每个周五会比她们走得更神气、更潇洒。
唉!
只可惜,我没有。
而我那些所谓的狐朋狗友,还果真是狐朋狗友。
林雅康和肖雅晶,这两个家伙,都是重色轻友之徒。
雅康制定了一个规章制度——每隔一个星期就回一次家,当然留下来的那个星期都是为了她男友。
雅晶则是隔两三个星期才回一次家。
她跟我是同县的,巧的是,整个班里就我们俩是同乡同县,而且更同姓。
记得我爸跟我到学校报道时,打听到还有一位同县的“知音”
时,便打趣说:
“你们还真有缘,不但同个地区,连姓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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