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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七十九(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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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犬彘之所不为,而惠卿为之!

惠卿用事于朝廷,首尾十馀年,操执威柄,凶焰所及,甚于安石。

乞陛下断自圣意,略正典刑,追削官职,投畀四裔。”

诏特赠吕诲通议大夫,子由庚与堂除合入差遣,以刘挚、吕大防、范纯仁言其触忤时宰,谴死外籓故也。

辽主驻纳葛泺。

戊寅,辽宰相梁颖出知兴平府事。

壬午,诏:“文彦博已降旨令独班起居,自今赴经筵都堂,凡同三省、枢密院奏事,并序官位在宰相上。”

乙酉,监察御史上官均言:“今之议者,必以为往时之散青苗,出于抑配,故有前日之弊;今则募民之愿取者然后与之,而有司又不以多散为功,在民必以为便。

臣以为不然。

今天下民,十室之中,资用匮乏者六七,诱以青苗之利,无知之民,不暇远计,必利一时之得,纷然趋赴。

虽曰不强抑配,然而散敛追呼督促之烦,道涂往来之费,轻用妄费,贱售谷帛之患,未免如前日也。

故臣愿行闰二月八日诏书,罢去青苗法,复常平昔年平粜之法,兹万世之通利也。”

是月,辽放进士张毂等二十六人。

六月,丁亥朔,辽以左伊勒希巴耶律坦为特里衮,知枢密院事耶律额特勒兼知伊勒希巴事。

戊戌,诏:“自今科场程试,毋得引用《字说》。”

从林旦言也。

癸卯,辽遣使案诸道狱。

时景州刺史耶律俨入为御史中丞,案上京滞狱,多所平反,擢同知宣徽院事、提点大理寺。

甲辰,置《春秋》博士。

资政殿大学士、正议大夫、提举嵩山崇福宫吕惠卿落职,降为中散大夫、光禄卿、分司南京,苏州居住。

苏辙、刘挚、王岩叟相继论惠卿罪恶,故有是命。

监察御史韩川言:“市易之设,虽曰平均物直,而其实不免货交以取利,又所收不补所费。

请结绝见在物货,画日更不收买。”

从之。

右正言王觌言:“先帝令常平钱斛存留一半,遇谷贵减市价出粜,成熟时增市价收籴,务在平谷价而已。

郡县之吏,妄意朝廷之法,惟急于为利,故于青苗新令则竞务力行,于粜籴旧条则仅同虚设。

伏望朝廷罢散青苗钱,行旧常平仓法,以成先帝之素志。”

辽以同知南京留守事耶律诺音知右伊勒希巴事。

乙巳,准布部长朝于辽,辽主命燕国王延禧相结为友。

丙午,王岩叟、硃光庭、苏辙、王觌言:“吕惠卿责授分司南京,不足以蔽其罪。

臣等岂不知降四官、落一职为分司,在常人不为轻典乎?盖以尧之四凶,鲁之少正卯,既非常人,不当复用常法制也。”

戊申,吏部尚书孙永等请以富弼配神宗庙庭,诏从之。

初议或欲以王安石,或欲以吴充,太常少卿鲜于侁曰:“勋德第一,唯富弼耳。”

辽以契丹行宫都部署耶律阿苏兼知北院大王事。

庚戌,太白昼见。

辛亥,吕惠卿责授建宁军节度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从王岩叟等四人所奏也。

苏轼草制词,有曰:“先帝始以帝尧之仁,姑试伯鲧,终以孔子之圣,不信宰予。”

又曰:“尚宽两观之诛,薄示三苗之窜。”

天下传诵称快焉。

甲寅,诏曰:“先帝讲求法度,爱物仁民,而搢绅之间,不能推原本意,或妄生边事,或连起犴狱,久乃知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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