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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赏析示例(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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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她很会说话。

而且常常准备违心地迁就别人,尤其是家长。

由此可见,焦母加给她的“无礼节”

的罪名,是不成立的,是不攻自破的。

兰芝回家,受到母亲的责备,心中很委屈,她的申辩只有一句:“儿实无罪过。”

对于母亲,只需女儿这一句话,就沟通了,就原谅了。

但在婆婆那里就不行——“婆婆不是妈妈”

呀。

这一段对话还表明,这一对母女是很能交心的。

在县令来求媒时,母亲还征求女儿意见,“汝可去应之”

,让女儿自己拿主意,是多么民主呀。

兰芝是这样回答的:

兰芝初还时,府吏见丁宁,结誓不别离。

今日违情义,恐此事非奇。

自可断来信,徐徐更谓之。

这段话捏拿得多么好啊,“恐此事非奇”

就是:恐怕这样不好吧。

人们在生活中就是这么说话的。

“自可断来信,徐徐更谓之”

,这十个字最耐人寻味,须痛下眼看。

“徐徐更谓之”

就是:慢慢再说吧。

这是什么意思?用民间的话说,就是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看焦仲卿的,如果“结誓不别离”

之说并不停留在口头,兰芝还有什么话说呢,她只能奉陪。

要是事情并不如此,换言之,焦仲卿的话兑不了现,那就是另一码事了。

总之,兰芝是替妈妈着想了的,她并没有把话说死。

她坚守的只是,宁使曲在人,莫使曲在我——“今日违情义,恐此事非奇”

所以,“自誓不嫁”

的概括,是不够准确的。

母亲好说话,哥哥就不那么好说话了。

当太守家来求婚时,阿母道:“女子先有誓,老姥岂敢言。”

——依然是一副慈母心肠。

哥哥却不依了:

阿兄得闻之,怅然心中烦。

举言谓阿妹:“作计何不量!

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

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

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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