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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民及其生活(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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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羽的看法,看似简单,却是道出当时实情的大实话。

因为他深知,贫且不良者乐乱,富者乐治,而且更加惜身。

有司的责任,是合理保护这些以勤致富的力农之人,进而整治那些豪猾,不使他们以暴凌弱。

其二,商业的发展,引发了“末利大炽”

与农业生产领域只靠勤俭或老天吃饭的特点不同,商业领域更需要人们的智慧,也就更能分出成功者与失败者。

正如前面所述,沈榜固然也知道“民生在勤,勤则不匮”

的道理,但他更看到了人们致富之路的日趋多样化,而并不是单纯勤力于农、桑。

他记道:

今观衢术之交,绣窗绮席,曳罗衬锦,累褥重裀,而鹑结者尚次诸途,彼何有于桑?钟鼎水陆,鲭五侯,调易牙,筦弦优俳,杂遝竝进,而枵罄者尚叹诸室,彼何有于耕?即使国门之外,画地而畦,围堑而庄,疑于农业矣,而所植非珍果奇花,则蓝蓼卉草。

何者?彼一畦之入,货之固抵阡陌也。

山壑之民,岩居谷汲,披裘舐犊,疑于农业矣,而所治非薪厂煤窑,则公侯厮养。

何者?彼丝毫之利,岁计固致倍蓰也。

可见,致富确实已非一途。

公、侯、官宦,因为其特殊的地位而致富,则固可不论,即使在公侯之家做一名厮养,也比力农致富容易。

当然,从事手工业,诸如薪厂、煤窑一类,也是很好的致富路子。

即使还是从事农业之事,也不再是种植粮食,而是种珍果、花卉,因为它们的收益更快、更大。

在这样的时势下,难免人们弃农就贾,不再勤力于农,而是游惰于市。

正如明代史料所揭示,“如今京师土旷人稀,一城之中,两县编民百无一二,非禁旅军匠受廪于官,即江南游贾居奇于市,皆仰公家之利者也”

其三,国家急征横敛,豪强的土地兼并,都是促使部分农民破产的主要原因。

贫富分化的结果,显然使一部分土地的占有者出卖自己的土地,沦为佃农。

古有“三农”

之说。

所谓三农,原指生活在平地、山、泽不同地区的百姓。

在明初,明太祖所谓的士、农、工、商“四民”

中的“农”

,仅仅是相对于“游惰之民”

与“末作之民”

,凡是从事耕作,不论其是否占有土地,都属于四民中的“农”

收获季节:田主与佃户的劳动生活(选自邝璠《便民图纂》)

在广东增城县,曾有根据是否占有土地而区分出“上农”

与“下农”

之例。

所谓上农,就是“自耕其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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