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商贾百工(第7页)
但学者不当自为之,或命子弟,或托亲戚皆可。
不然,父母、妻子之养何所取给!
故日中为市,黄帝、神农所不禁也。
贱积贵卖,子贡亦为之。
但要存公直信厚,不可刻薄耳。”
而东林党人理学家顾宪成也认为,言“富”
并不足讳。
富而好礼,可以提躬;富而好行其德,可以泽物。
在此基础上,他又提出新的“义利”
关系论:“以义诎利,以利诎义,离而相倾,抗而两敌。
以义主利,以利佐义,合而两成,通为一脉”
如果说吕柟还有点扭扭捏捏,既要求利,又不许学者自己经商,而是由子弟、亲戚出面,那么,顾宪成则已明确将义、利“合而相成,通为一脉”
。
这大概与顾宪成出身于商人家庭有关。
正是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在山西的士大夫阶层中,已经形成了这样一种习俗:“自搢绅以至诸生,皆习计子钱,惜费用。”
这是士人从商之习的实录。
在明代,生员层的社会阶层来源,除了官宦子弟以外,更多的是来自社会的下层,举凡农、工、商之类。
商人子弟入学成为生员,这在明代已是屡见不鲜,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这固然说明商人正如李贽所言,需要“远其害而收其利”
,甚至“安然坐于公卿之门”
,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但也与商人重视教育、鼓励子弟参加科举有关。
商人不但与士大夫相交,
而且也讲究传统的儒家道德。
于是,商人及商人子弟通过考试而进入生员层者,其例在明代俯拾即是。
如洞庭之东山,因商业贸易而多高赀富人。
有一翁氏家族,家世以商业而富。
“其子弟多读书,好行其德,有闻于时。”
尤其是翁彦博,成为一太学生。
又金元复,吴县下保人。
年十四,学贾,“逐十一息”
,后补博士弟子员。
更有一些商人,通过捐纳而成为国学的太学生。
如注元蠡,曾贾江淮间,后“入赀为太学”
。
在明代,尽管商而懦、儒而商,出商入懦或出儒入商,不乏其例,
但生员的理想目标仍然是中科举而后出仕。
然明代科举仕途日窄,促使一些生员在仕进无门的窘况下,又不得不选择经商而维持生计。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