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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医卜相巫(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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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葬经》云:“神不可知,吾知有气而已。”

可见,郭璞之说,主张以神、圣、仙、佛还其亲,不若以人还其亲。

天地不死,赖有气在,中处为人,失气则死,得起则生。

正如明人王思任所说,郭璞的葬术,可以概括为:“万物归于土,生于土者,在土为气,在地为理,气之所在,理即宫焉。

葬乘生气,一言而蔽,地理矣。”

于是“风水”

演变为“地理”

其二,郭璞创为“骸骨得气”

之说,认为子孙可以得荫。

其中心思想,可以用明人张瀚的话作一概括:“指某山为发源,指某山为过峡,至某山而凝结为穴;某山为龙,某山为虎,龙昂而虎伏;某山为牚,某山为案,牚欲有力,案欲有情;必如是乃延福泽,不然则否。”

于是“风水”

演变为“龙经”

自从郭璞创吉地可以福荫子孙之说,对后世影响颇大。

其法大抵观势之变化,气之散聚,再济以时日之孤虚旺相,来定吉凶之应。

此术分而成为两宗:一为“宗庙之法”

此派起于福建,其源甚远,至宋王伋而大行天下。

其说主于星卦,如阳山阳向,阴山阴向,不相争错,纯取五星八卦,以定生剋之理。

这一派之学曾在浙江有所传播,但在明代已很少有人使用。

二为“江西之法”

此派肇始于江西人杨松筠、曾文迪。

至赖大有、谢于逸等人尤精此术。

其说主于形势,原其所起,即其所止,以定位向,专指龙穴、砂水的相配,至于其他拘忌则在所不论。

在明代,大江之南的堪舆之士,大多遵行江西之法。

至嘉靖年间,江西之法又稍有变化,其变起于张希谟。

其法:以先天八卦定其体,以后天八卦流其用;气势为经,时日为用。

融结之中,复取其和;和平之中,复审其变。

有主宾,有克应,有有情、无情,藉此替人趋吉避凶。

明朝人多信地理、堪舆,死后,其家人大多贪求吉地。

此风在民间颇盛,正如明人谢肇淛所言,“惑于地理者,惟吾闽中为甚,有百计寻求,终身无成者”

张萱也说:“今俗过信堪舆,多停棺于土上,以砖石赘之。

至数十年远,犹不瘗埋者。

徽郡为甚。”

即使缙绅士大夫也莫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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