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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妇女生活(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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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官妓均由礼部所属的教坊司统一管理。

按照明代的制度,南北两京都立有教坊司。

北京有东西二院,南京有十四楼,均为官妓所聚之处。

教坊司设一官,主持其事,有衙署,也有公座,甚至有人役、刑杖、签牌之类。

教坊司官有冠带,不过见客则不敢拱揖。

隶属于教坊司的官妓要从良落籍,则必须通过礼部,并获得批准。

妓女出籍从良,亲母所要之钱并不很多,主要是假母勒索高价。

谚语所说的“娘儿爱俏,鸨儿爱钞”

,所指就是假母。

娼家生活,完全是虚心冷气,又包藏着坑人的见识。

富家郎进来,可以如胶似漆;穷姐夫进来,财散人离。

有钱时,终日就是夫妻;手内消乏,“夫妻”

二字休要提起!

院中妓女,一般称为“姑娘”

“小姐”

一称,原本是指大家闺秀,但至清末,一般也普遍称妓女为“小姐”

这些变化,应该说始于明代晚期。

在晚明,大多通称各地妓女为“姐”

,如“临清姐”

、“扬州姐”

之类。

院中的假母,称“鸨母”

,或称“鸨子”

,又称“鸨儿”

鸨儿之夫,则称“龟头”

去院中嫖妓者,民间称之为“孤老”

,又称“艾豭”

除官妓外,尚有私妓。

北京私妓汇聚之处,则为西河沿,为一处“斜狭”

草场院,或是西瓦厂墙底下,也是北京私妓丛聚之处。

南京私妓汇集之处,叫勾栏,分为二处,一处在武定桥东,一处在会同桥南。

另外,还有一处,称“珠市”

(又作猪市),在内桥旁。

自明代中期以后,南京官妓十四楼(或称十六楼),大多荡然无存,独存南市楼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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