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宫廷饮食(第3页)
天启二年(1622),魏进忠更名忠贤。
四年以后,便是王体乾、魏忠贤、李永贞三家轮流操办。
只有客氏,则常川供办。
可见,天启时的御膳供办,共有四家操持。
每家属下,有经管、造办、膳馐、掌家等官数十员,造酒、醋、酱等项,并荤素各局外,厨役多达数百人。
这仅仅是紫禁城外管办御膳的体制。
至于乾清宫以内,则每家又有领膳、暖殿四员,管理果酒暖殿二员,请膳近侍四五十员。
此外,还有司房、管库房、汤局、荤局、素局、点心局、干碟局、手盒局、凉汤局、水膳局、馈膳局,管柴炭及抬膳,又各内官百余人。
崇祯初年,御膳改由尚膳监供办。
到崇祯十三年(1640),又改为旧例,由大太监按月供办。
明朝廷的定期宴会分为“大宴”
与“常宴”
两种。
凡大祀天地之后,第二日必举行大宴,称为“庆成大宴”
。
在洪武、永乐年间,凡正旦、冬至、圣节,也举行大宴,赐给百官节钱。
永乐年间,凡遇立春、元宵、四月初八、端午、重阳、腊八等节日,在奉天门赐百官宴。
遇到太子千秋节,在文华殿赐宴。
宣德以后,凡遇皇太后寿诞,就在午门外举行宴会。
这些都是“常宴”
。
一些不定期的赐宴也不时举行。
如皇子出阁讲学,讲官进讲完毕,皇帝必赐讲官酒饭。
所赐比常宴更为精腆,“非时横赐,又不与焉”
。
自嘉靖年间始,又在每年的四月五日至八日,赐百官“麦饼宴”
。
朝廷用不落荚制成黍饭,用不落叶包成角状,称“不落英”
,又称“不落荚”
。
此宴一直延续到崇祯五年(1632)。
崇祯十五年九月,崇祯皇帝在明德殿赐阁部大臣宴会,置宴榻12张,众人分东西就座人席。
席上设有大花瓶,插鸡冠花,酒具用金葵花杯,大如盂,花有瓣,中心花点甚多。
在各个节日,朝廷均赐百官饮食,如立春赐吃春饼,正月元夕赐吃元宵圆子,四月八日赐吃不落荚,五月端午赐吃粽子,九月重阳赐吃糕,腊月八日赐吃腊面,大都先期光禄寺上报,凡是朝参的官员都得以分尝。
此外,还有在各宫举行的“奉宴”
,以及招待“四夷”
的“赐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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