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佛教生活(第9页)
兴建者平日家里的法事活动,也由香火院承担。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民间百姓舍钱建了寺庙之后,并将宗祠建于寺庙之内,于是寺庙成了名副其实的香火院。
明代寺院“护法”
,分为内护与外护两种。
所谓内护,就是皇家敕建寺院,宫中加以护持,皇帝给以护寺的敕文,事实上得到了皇帝的保护;或者是一些太监所建寺院,太监成为寺院的护法。
所谓外护,就是一些富民豪族成为寺院的护法。
正如明人袁于令所著小说《隋史遗文》所说,大凡僧道住庵,“必得一两个有势力的富户作护法,又常把些酒食餍足这些地方无赖破落户,方得住身安稳”
。
这确实是明代的实情。
无论是内护下的香火院,还是外护下的香火院,事实上都是儒、佛合流的必然结果。
宫人、太监葬地就在香火院之旁,香火院也就类似于墓祠,其结果是佛教寺院演变为一种家庙,而僧人也就成了看护家庙、供奉香火之人。
举例来说,万历三十六年(1608)建成的“慈圣景命殿”
,本是慈圣皇太后李氏的家庙。
在此殿东、西两旁,却建了两座寺庙,一座是“保国慈孝华严寺”
,另一座是“护国崇宁至德真君庙”
。
其属下养赡寺庙之地,则由李家“正枝嫡嗣子孙自行管业,以供万年香火之用”
。
佛寺、道宫护卫着家庙,李家的香火之事,却又由僧人和道士来完成,这是典型的三教合流。
三佛事活动
(一)佛会
皇家佛会,规模很大,花费甚多。
在明初,曾经举行过两次著名的佛会,一次是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亲自参加的在南京蒋山寺举行的“蒋山佛会”
,一次是永乐年间由明成祖命灌顶大国师哈思巴啰在南京灵谷寺所建的大斋。
据载,这两次均有佛光、庆云、金莲华、狮子瑞像之异。
蒋山佛会由明初著名文臣宋濂作记记录其事,而灵谷寺的大斋,则由明成祖亲自写下《灵谷寺塔影记》一文,记录此事。
景泰六年(1455),在大隆福寺举行佛会,景泰帝命内供用库造蜡烛共计57400支,共用去蜡10780斤。
每年四月,北京各座寺院均举行“参禅礼佛之会”
。
北直隶的赵州,每年“孟夏之月八、二十八日,各寺僧尼多有作会者,富愚赴会施供”
。
明末,禅僧举行的“讲经大会”
更是规模空前。
崇祯二年(1629),来自江西的一位法师曾在南京南门讲经,听者达数十万人,男女央杂,甚至“勋臣为之倡率,御史为之护法,祠郎(按:指礼部郎中)为之赞导”
。
崇祯七年,这位法师路过杭州,其讲经大会之盛,大体类于南京,也是士夫为之颠倒。
崇祯十年,又在苏州虎丘举行讲经大会,参加者僧俗各半,而妇女尤多。
(二)咒魇
在明代,一些云南地区的土僧懂“咒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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