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逗闷的乐子(第14页)
当时凡燕享从行之时,全用鼓吹。
明代殿廷之上已改用雅乐,鼓吹仅用于皇帝车驾外出之时。
令人鼓舞的是,民间却常用鼓吹之乐,即使是婚丧之礼,“无不以鼓吹将之者”
,
也就是以鼓吹作前导。
值得一提的是,明代名将鼓吹中常用的锁刺曲中,与元曲同样有一种继承关系。
如曲名“海东青扑天鹅”
的鼓吹曲,声音极其嘹亮,就是模仿海东青这种猛禽捕捉天鹅这种场面,明显带有一种北方的杀伐之声。
3.宫廷音乐与民间音乐的互动
在正德年间,宫廷音乐与民间音乐之间,出现了一种互动。
明武宗对伶人、乐工的宠幸乃至重用,无疑促成了这种音乐的互动。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民间的筋斗、百戏进入了宫廷。
明初,明太祖定下一代乐制之时,专取“和平广大之意”
,尽去“流俗喧哓淫亵之乐”
,其中就包括“队舞”
。
正德三年(1508),明武宗考虑到宫廷音乐缺废的现状,下谕当时的钟鼓司太监康能,要求有所振兴。
于是礼部请选一些年力精壮的三院乐工,严督教习。
随后又下令,让礼部移文各省,选取精通艺业的乐工入宫应差。
自此以后,“筋斗、百戏之类,盛于禁掖矣”
。
其次,随着明武宗的外出游幸或南巡,宫廷音乐也开始流入南京的教坊,并逐渐融入民间的音乐生活之中。
如正德十二年闰十二月,明武宗在宣府迎春,准备了各种戏剧。
又有大车数十辆,令僧人与妇女共戏。
“妇女各执国毬,车既驰,交击僧额,或相触而堕。”
武宗视之大笑,以此为乐。
既然是戏剧活动,必然有乐工承应。
这是明武宗将宫廷戏剧、音乐带到了北方边地。
正德十五年正月,明武宗又在南京迎春,“备诸戏剧如宣府为之者”
。
4.音乐等级制度趋坏
明代音乐有一套等级制度。
按照明代的制度,一个亲王受封以后,皇帝就赐予他27户乐工。
这是明太祖所定,而且载入《大明会典》之中。
这是因为藩王的体貌尊贵,不但在燕飨时需要用乐,而且在迎接时也同样需要音乐。
但在晚明,亲王的乐户已大多裁撤。
鼓吹,在古代最早之时仅用于军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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