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文字游戏与语言生活(第12页)
字之音相叶。
但在南京,这些字的发音,却有所不同。
如“惹”
作“热”
之上声,“野”
作“曳”
之上声,“写”
作“屑”
之上声,“且”
作“切”
之上声,“姐”
作“接”
之上声,一概不与马韵所定相同。
此外,如皂隶之“皂”
,造作之“造”
,音与“早”
同,但南京人都读作去声,音同“躁”
字;“大”
之音,不作“徒盖切”
,也不作“口个切”
,而是念作“打”
字的去声。
其次,方言习用之字,已多与本义相乖,但习用已久,不但失其本义,甚至流行到全国。
这是语言的古今变化与地域融合的综合体现。
举例如下:“钞”
字,原义为“略取”
,但在明代南京,已是将写书称作“钞书”
,官方的文案称作“钞案”
,造纸称作“钞纸”
。
“弔”
字,原义为“问终”
,但在明代,官府取文书称作“弔卷”
,或称“弔钱粮”
。
“打”
字,本音应作“都冷切”
,但在明代却作“丁把切”
。
此字原义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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