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文字游戏与语言生活(第20页)
(三)隐语
所谓隐语,即为行话。
从官场,到市井各行,乃至于江湖,都有流行于圈子内的行话,有时甚至带有黑话性质,属于江湖切口。
明代官场贿赂公行,士习犹如市习。
为避人耳目,行贿者或受贿者均采用隐语。
如正德时刘瑾擅政,贿赂风行,凡行贿钱钞,说馈“一干”
,即为“一千”
,说“一方”
,即指“一万”
。
这种数字隐语,至迟在宋代已经出现。
据载,宋人以“千”
为“撇”
,以“万”
为“力”
,多有其例。
至元末明初,这种采用拆字的方法,仍然流行于官场。
如明初苏州知府张亨就将得钱一万,称为“一方”
,而将得钱一千,改称“一撇”
。
显然,这种隐语多采用拆字之法,以“千”
为“撇”
,则是取其首;以“千”
为“干”
,则是平其首;以“万”
为“方”
、“力”
,则是加其点。
这是因为,自宋以来,“萬”
字已有写成“万”
字之例,而“万”
字与“方”
、“力”
二字,字形又极相似。
此外,明朝人还将黄金称为“黄精”
,白银称为“白蜡”
,或称黄金为“黄米”
,白银为“白米”
。
送人金宝二罐,上面标题必为“黄雀银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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