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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文字游戏与语言生活(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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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隐语

所谓隐语,即为行话。

从官场,到市井各行,乃至于江湖,都有流行于圈子内的行话,有时甚至带有黑话性质,属于江湖切口。

明代官场贿赂公行,士习犹如市习。

为避人耳目,行贿者或受贿者均采用隐语。

如正德时刘瑾擅政,贿赂风行,凡行贿钱钞,说馈“一干”

,即为“一千”

,说“一方”

,即指“一万”

这种数字隐语,至迟在宋代已经出现。

据载,宋人以“千”

为“撇”

,以“万”

为“力”

,多有其例。

至元末明初,这种采用拆字的方法,仍然流行于官场。

如明初苏州知府张亨就将得钱一万,称为“一方”

,而将得钱一千,改称“一撇”

显然,这种隐语多采用拆字之法,以“千”

为“撇”

,则是取其首;以“千”

为“干”

,则是平其首;以“万”

为“方”

、“力”

,则是加其点。

这是因为,自宋以来,“萬”

字已有写成“万”

字之例,而“万”

字与“方”

、“力”

二字,字形又极相似。

此外,明朝人还将黄金称为“黄精”

,白银称为“白蜡”

,或称黄金为“黄米”

,白银为“白米”

送人金宝二罐,上面标题必为“黄雀银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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