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文字游戏与语言生活(第22页)
,“九”
为“救情郎”
,“十”
为“舍利子”
,“小”
为“消黎花”
,“大”
为“朵朵云”
,“老”
为“落梅风”
。
至于江湖黑道中人,也有自己圈内的隐语黑话。
如河间、保定等府地方,军民杂处,有些军民专门邀请盗贼,凡有偷来马、骡、牛、驴,或半价收买,或勾引窝藏,称为“接手”
,又称“收买短脚”
。
明代江西,商民辐辏,军校混杂,于是就有了一些光棍、喇唬,专门生事害人。
他们所行之事,均有一些专门的语言称谓,流行在这些流氓、无赖之中。
这些江湖隐语可举例如下:牙行经纪,结党合群,把持行市,故意阻拦客商货物,贱揽而贵卖,称为“屯船”
;一些贫难之人,哄弄孤客,故意寻求事端,掇筹而混货,称为“签大会”
;串通铺家,瞒骗客商钱财,称为“打夹账”
;倾银匠上梅刮锡,打下落头,称为“画丝抵搭”
;银匠沉铅灌铜,就称为“皮吊角”
;校尉强买货物,包取脚钱,把持河岸,称为“把头”
;军人或捕快借着巡逻的名头,私通盗贼,诈害平民百姓,称为“绰露水”
;在途争斗,群凶助打,称为“傍不忿”
;提买货物,抵换原银,称为“撮包子”
;秤尾抹胶,黏带碎银,称为“黏干鹊”
;铺行船家,粜卖米谷,手刮斗斛,称为“打鸡窝”
;私结盗贼,贱买赃物,称为“接短头”
;
遭风失火,抢搬财物,称为“趁哄打劫”
;
指称衙门,进行诓诈,称为“撞太岁”
;停住囚犯,替其打点,称为“穿珠眼”
;白身衙门,营求勾当,称为“野牢子”
;跟随坊甲,下乡提人,称为“送丧吏”
;农民承应官差,身死而弟侄顶冒,称为“茅鬼”
;吏役问革,隐匿复充,称为“还魂”
书手久恋衙门,掌;案作弊,称为“主文”
;揽纳官粮、买米,私卖干筹,称为“趁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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