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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屈辱签约(第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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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伊编《固原州志》)。

话说得委婉而中肯。

这位被剥夺了自主权力的皇帝,此时此刻,大概对董福祥的遭遇,有着感情上的共鸣吧!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阴历正月,董福祥率家属、亲丁西行,回到甘肃固原。

丧权赔款百姓遭殃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元月,以光绪皇帝的名义,颁了一道“自责之诏”

诏中历陈“皇太后”

蒙难之苦,也提到“士大夫之流离者数千家,兵民之死伤者数十万”

但造成这场灾难的原因,并不是由于清廷自身的腐败和各帝国主义的入侵,而是把罪责一脑儿说成“莫非拳匪所致”

对侵略者反而颇带感激之情地无耻献媚,说什么“今兹议约不侵我主权、不割我土地……自不致强人所难,”

因而“当视我力之所能及,以期其议之必可行”

这个颠倒是非的逻辑,其实是慈禧太后的心声,也是为清朝廷政策方针定下的调子。

既然“拳匪”

是罪魁祸首,那么,当初主张镇压义和团的官员自然就成了有功之臣。

因而对上年五、六月间因坚持镇压义和团、反对反帝战争的而被处决的兵部尚书徐用仪、户部尚书立山、吏部左侍郎许景澄、内阁学士联元、太常寺卿袁昶等人立即下谕,一律平反。

谕旨说:当时“经朕一再垂询,词意俱属两可,而首祸诸臣(按:指当时主张利用义和团的王公大臣)遂乘机诬陷,文章参劾,以致身罹重辟”

因此,现“均著开复原官”

这些信口雌黄的辩词,翻云覆雨的措置,直将政事国策视同儿戏!

它无非是说,这些人当时的被杀,不过是“祸首诸臣”

的过错,至于慈禧太后则是“天王圣明”

,毫无责任的。

其实,人们都清楚,当时没有慈禧太后的旨令,这些人怎么会被杀呢?而且杀的也并不一定错。

现在为了取媚于侵略者,又重新翻案,是毫无道理的自我否定。

以上是清朝廷内的糊涂帐,无需过分理析。

我们所要说的,是《辛丑条约》使民不堪命。

“自责之诏”

中说“当视我力之能及”

来填满侵略者无底的欲壑,真是谈何容易!

仅以赔款一项来说,就是国力、民力难以担负的重荷。

让我们看看清廷户部的苦心筹划:

“计此次赔款议定四万五千万两,前数年每年本利银一千八百八十二万九千五百两。

嗣后按年递加,每年二千余万两及三千余万两不等,至三十九年止,总计本银九万八千二百二十三万八千一百五十两。

款目之巨,旷古罕闻,限期之迫,转瞬即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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