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立案的困惑与巧儿离婚一审(第2页)
赵庭长似乎不想再和小刘探讨下去,便挂断了电话。
小刘回到了律所,还没顾上擦把汗,就赶到阿蛮的办公室。
把刚才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向阿蛮讲了一遍。
“实在不行,让你小婶向上级法院申诉吧!”
阿蛮建议道。
“认真写个书面申诉材料,让你小婶带给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公室。”
阿蛮道。
过了三五天,郭子美便收到了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复,小刘拿过来,阿蛮扫了一眼:“郭子美同志,你反映临海县法院立案难一事,已与临海县法院立案庭协调,请你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五日上午九时前往该院立案庭立案。
感谢你对法院工作监督、理解和支持。”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五日上午九时,赵广亮接待了小刘,还没等小刘开口,赵庭长就发话了:“刘律师啊,我们已经了解过了,你这个被告现在已经到省城江州监狱服刑了。
按照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原则,应当到江州市立案。”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侵权行为地法院也可以管辖的。”
小刘据理力争”
“刘律师,你现在是不是没有搞清楚法律关系呀?你现在是按雇佣法律关系立案,而不是按侵权法律关系立案的呀。”
赵庭长露出了一副很为难的表情。
“我们还是坚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本地立案。”
小刘坚持道。
“那不好意思,我们只能裁定不予受理啦。”
赵广亮无奈地说。
小刘拿到了临海县法院不予受理通知书。
就来到了阿蛮办公室,把立案经过的情况向阿蛮作了汇报。
“我感觉赵庭长说的话似乎也有道理。
我们现在是按雇佣法律关系起诉的。
管辖权是一种程序权利,它是依附于实体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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