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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十四(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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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各赐《农田敕》一部。

二月,帝有疾,不视朝。

癸未,遣使安抚淮南、江、浙、利州饥民。

丁亥,户部员外郎兼太子右谕德鲁宗道奏:“请自今群臣除故枉法受赃外,其因事计赃情可闵者,并奏裁。”

从之。

又请:“选人有罪,令铨曹于刑部、大理寺两司中止问一处。”

诏鍂曹:“自今刑部、大理寺定选人罪名不一,即送审刑院速详定以闻。”

滑州言河塞,诏奖之。

己亥,命翰林学士承旨晁迥致祭。

庚子,群臣诣崇德殿称贺。

赐修河官吏、使臣、将士有差。

是役,凡赋诸州薪石楗橛茭竹之数千六百万,用兵夫九万人。

帝亲制文刻碑以纪其功。

辛丑,发唐、邓八州常平仓赈贫民。

是月,辽主如鸳鸯泺。

三月,戊辰,改祯州为惠州。

癸酉,诏川峡、广南举人勿拘定额。

乙亥,以益、梓州路物价翔踊,命知制诰吕夷简、引进副使曹仪乘传赈恤之。

夷简等请“所至劳问官吏、将校,仍取系囚,与长吏等原情从轻决遣;民愿出谷救饥民,元诏第加酬奖,望给空名告敕付臣往。”

从之。

己卯,左仆射兼中书侍郎、平章事向敏中卒。

帝即时临哭,赠太尉、中书令,谥文简,子婿并迁官。

敏中端厚恺悌,善处繁剧,累在衡轴,门无私谒,谨于采拔,不妄推荐,居大位几三十年,时以重德目之。

夏,四月,乙酉,两月并见于西南。

翰林学士承旨晁迥,累表求解近职。

庚寅,授工部尚书、集肾院学士,判西京留司御史台,许一子官河南以就养。

命工部侍郎杨亿为翰林学士。

大中祥符末,亿自汝州代还,久之不迁,或问王旦曰:“杨大年何不且与旧职?”

旦曰:“大年顷以轻去上左右,人言可畏,赖上终始保全之。

今此职欲出自清衷,以全君臣之契也。”

逾六年,乃复入禁署。

分江南转运使为东西两路,从户部判官滕涉之请,以便按巡也。

丁亥,大风昼晦。

丙申,杖杀前定陶县尉麻士瑶于青州,黥配其亲属家僮有差,籍其家。

初,士瑶祖希梦,事刘铢为府掾,专以掊克聚敛,用致巨富。

至士瑶,益豪纵,郡境畏之,过于官府。

士瑶素帷簿不修,又私蓄天文禁书、兵器,杀人为奸,虽镇将、县官,多被殴刺。

先是侍御史姜遵,风闻士瑶幽杀其侄温裕,奏遣监察御史章频往鞫之,于是并得它罪,故悉加诛罚焉。

时青州幕僚胡顺之实首发其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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