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续资治通鉴在线阅读 > 卷第六十七

卷第六十七(第10页)

目录

徒以德泽在人,风俗知义,故升遐之日,天下归仁。

议者见其末年吏多因循,事不振举,乃欲矫之以苛察,济之以智能,招来新进勇锐之人,以图一切速成之效,未享其利,浇风已成。

近岁朴拙之人愈少,巧进之士益多,唯陛下哀之救之,以简易为法,以清净为心,而民德归厚。

臣愿陛下厚风俗者此也。

“祖宗委任台谏,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

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

台谏固未必皆贤,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须养其锐气而借之重权者,将以折奸臣之萌也。

臣闻长老之谈,皆谓台谏所言,常随天下公议。

今者物论沸腾,怨讟交至,公议所在,亦知之矣。

臣恐自兹以往,习惯成风,尽为执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纪纲一废,何事不生!

臣愿陛下存纪纲者此也。”

王安石见而深恶之。

辽武安州观察使耶律迪里迁长宁宫使,检括户部司乾州钱帛,逋负,立出纳经画法,公私便之。

神宗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熙宁三年(辽咸雍六年)

春,正月,甲午,辽主如千鹅泺。

癸丑,录唐李氏、周柴氏后。

乙卯,诏:“诸路常平、广仓给散青苗钱,本为惠恤贫乏,今虑官吏不体此意,均配抑勒,翻成骚扰。

其令诸路提点刑狱官体量觉察,违者立以名闻,敢沮遏者亦如之。”

先是知通进银台司范镇言:“青苗钱者,唐衰乱之世所为。

苗青在田,先估其直,收敛未毕,已趣其偿,是盗跖之法也。”

右正言李常、孙觉亦言:“王广渊在河北,第一等给十五贯,第二等十贯,第三等五贯,第四等一贯五百,第五等一贯。

民间喧然不以为便,而广入奏,称民间欢呼歌舞,歌颂圣德。”

言者既交攻之,朝廷不得已,乃降是诏。

戊午,判尚书都省张方平出知陈州。

初,方平为参知政事,帝欲用王安石,方平以为不可,寻以父忧去。

服阕,以观文殿学士判尚书都省;安石言留之不便,遂有是命。

及陛辞,极论新法之害,帝为之怃然。

未几,召为宣徽北院使,留京师。

安石深祖之,方平亦力求去,乃复出判应天府。

二月,壬戌朔,河北安抚使韩琦言:“臣准青苗诏书,务在优民,不使兼并者乘其急以邀倍息,而公家无所利其入。

今每借一千,令纳一千三百,则是官自放钱取息,与初时抑兼并、济困乏之意,绝相违戾,欲民信服,不可得也。

又,乡村每保须有物力人为甲头,虽云不得抑勒,而上户必不愿请,下户虽或愿请,必难催纳,将来决有行刑督责、同保均陪之患。

陛下励精求治,若但躬行节俭以先天下,自然国用不乏,何必使兴利之臣,纷纷四出,以致远迩之疑哉!

乞尽罢诸路提举官,依常平旧法施行。”

癸亥,帝袖出琦奏,示执政曰:“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

朕始谓可以利民,不意乃害民如此!

且坊郭安得青苗,而亦强与之乎!”

王安石勃然进曰:“苟从其欲,虽坊郭何害!”

因难琦奏曰:“陛下修常平法以助民,至于收息,亦周公遗法也。

如桑弘羊笼天在下货财以奉人主私用,乃可谓兴利之臣。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