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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八十二(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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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幸中太一宫。

庚子,诏颁高丽所献《黄帝针经》于天下。

丁未,范百禄言:“自元祐四年正月降敕罢回河,今来臣僚回河之意终不肯已,然大河亦终不可回。

吴安持等方日生巧计,壅遏北流,前后多端,致大河渐有填淤之害,浸坏禹迹之旧,岂不深可惜哉!”

二月,辛亥,高丽遣使买历代史及《册府元龟》等书,礼部尚书苏轼言宜却其请。

始许之,轼又疏陈五害,极论其不可,且曰:“汉东平王请诸子及《太史公书》,犹不肯与,今高丽所请,有甚于此,其可与乎!”

诏:“书籍曾经买者听。”

壬子,诏:“刑部不得分禁系人数,瘐死数多者申尚书省。”

癸丑,诏大宁郡王以下出就外学。

乙卯,依都水监所奏,作北流软堰。

苏辙奏:“臣尝谓软堰不可施于北流,利害甚明。

盖东流本人力所开,阔止百馀步,冬月河流断绝,故软堰可为。

今北流是大河正溜,比之东流,何止数倍!

见今河水行流不绝,软堰何由能立!

盖水官之意,欲以软堰为名,实作破堰,阴为回河之计耳。”

河北转运副使赵偁亦上议曰:“臣窃谓河事大利害有三:北流全河,患水不能分;东流分水,患水不能行;宗城河决,患水不能闭。

是三者,去其患则为利,未能去则为害。

今不谋此而专议闭北流,止知一日可闭之利,而不知异日既塞之患;止知北流伏槽之水易为力,而不知阚村方涨之势未可并入东流。

是见近忘远,以河为戏也。

请俟涨水伏槽,观大河全盛之势,以治东流、北流。”

于是诏罢软堰。

是月,以崇政殿说书吕希哲为右司谏,希哲固辞。

苏轼戏谓希哲曰:“法筵龙象,当观第一义。”

希哲笑而不应,退,谓范祖禹曰:“若辞不获命,必以杨畏为首。”

时畏方在言路,以险诈自任,故希哲有是言,既而不拜。

玛古苏侵辽,三月,辽西北路招讨使耶律阿噜萨古追之,都监萧章纠遇贼,与战不利,二室韦与六院部、群牧官等军俱陷于敌。

阿噜萨古不以实闻,辽主知之,削其官,决以大杖。

癸未,尚书右仆射苏颂罢。

颂为相,务在奉行故事,使百官守法遵职,量能授任,杜绝侥幸,深戒边臣生事,论议有未安者,毅然力争之。

会除贾易知苏州,颂以易昔在御史名敢言,为监司矣,今乃作郡,则是因赦令反下迁也,不可。

议未决,谏官杨畏、来之邵谓颂稽留诏命。

颂上章辞位,罢为集禧观使。

梁焘言颂不可降职处外,以示疏远,遂诏以观文殿大学士留京师。

庚寅,范祖禹言:“仲春以来,暴风雨雪,寒气逼人,惟陛下侧身修德,以销大异。”

辛卯,中书侍郎范百禄罢。

苏颂既罢,百禄以同省,待罪请外,不许。

御史黄庆基上疏,列百禄五罪,又言洛党虽衰,川党复盛,请早赐罢黜以离其党与。

百禄遂力求去,许之。

初,罢百禄,不除职,梁焘以为言,乃除资政殿学士、知河中府。

庚子,诏:“来年御试,将诗赋举人复试三题;经义举人且令试策,此后全试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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