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一十五(第2页)
赵鼎曰:“时不可失,诚如圣谕。
事所可为者,谨当以次条画奏禀。”
命:“江东帅漕司缮治建康行宫,修筑城壁,须管日近了毕,其省库百司仓库等,且图来上,务从简省,无得取给于民。”
时帝将还临安,故有是旨。
庚申,行宫留守孟庾言别于职事,乞先次结局,诏留守依旧,其官属并罢。
壬戌,武成、感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镇江、建康府、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为少保、充淮南东路宣抚使,镇江府置司。
时世忠与刘光世、张俊相继入觐,世忠奏:“金人退兵,陛下必喜。”
帝曰:“此不足喜,惟复中原,还二圣,乃可喜耳。
然有一事,以卿等将士贾勇争先,非复它时惧敌之比,所喜盖在此也。”
后数日,帝以谕辅臣,赵鼎等赞帝诚得驭将之道。
帝曰:“楚用子玉,晋文公为之侧席而坐。
今敌骑虽退,然尼玛哈等辈犹在,朕敢忘此忧乎!”
癸亥,参知政事、行宫留守孟庾上表,请车驾还临安府驻跸,许之。
起复检校太傅、宁武宁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江南东路淮南西路宣抚使刘光世为少保、充淮南西路宣抚使,置司太平州;太尉、定江昭庆军节度使、两浙西路江南东路宣抚使、神武右军都统制张俊开府仪同三司、江南东路宣抚使,置司建康府,俊仍落都统制。
诏:“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各赐银帛三千匹两,异姓亲补承信郎者二人,一子五品服,有服亲封孺人者三人,冠帔五道。”
甲子,淮西宣抚司统制官郦琼拔光州,执其知州、武翼郎许约。
金人之侵淮也,刘光世遣琼自庐州统兵,声言过淮,至芍陂,乃摘轻兵由间道趋光州城下。
约乘城固守,刘麟亦遣其统领官李知柔以众援之。
琼说约降,不从,即进兵急攻,城欲破,约势穷,乃降,遂复光州。
后六日,奏至,既而光世以约赴行在。
帝谓大臣曰:“约为刘豫结连杨么及劫张昂山寨,凶逆宜诛。
今来归,朕不欲失信,当贷之。”
乃迁约一官,监南剑州盐税。
戊辰,诏:“承州权废两县,和、庐、濠、黄、滁、楚州各废一县,逐县各置监镇官一员。”
以民事简少,省其徭役也。
己巳,金主殂于明德宫,年六十一,谥曰文烈皇帝,庙号太宗,后增上尊谥曰体元应运世德昭功哲惠仁圣文烈皇帝。
太宗在位十三年,宫室苑籞,无所增益。
承太祖草创之后,以杲、宗干知国政,以宗翰总戎事,既灭辽、破汴,即议礼制度,治历明时,经国规摹,至是始定云。
庚午,安班贝勒亶承遗诏即位于柩前。
壬申,刘光世、韩世忠、张俊入辞,尚书右仆射赵鼎、知柩密院事张浚、参知政事沈与求、签书枢密院事胡松年侍。
帝命光世等升殿,谕曰:“敌南侵,盖有窥江、浙之意,赖卿等戮力捍敌,使其失律而去,朕甚嘉之。
然中原未复,二圣未还,朕心歉然,卿等其勉之!”
光世曰:“臣等蒙国厚恩,敢不效死。”
鼎曰:“臣闻降人程师回言:逆臣刘豫给金人,云光世、世忠比失欢,及至淮甸异所闻,其气已沮矣。”
帝曰:“有告朕光世、世忠坐小嫌意不释然者。
烈士当以意气相许,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小嫌何足校!
昔寇恂戮贾复部将,复以为耻,深衔之。
光武曰:‘天下未定,两虎安得私斗!
’于是并坐极欢,结友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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