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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三十一(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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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南平王李天祚,遣太平州刺史李国以右武大夫李义、武翼郎郭应五来贺升平,献黄金器千一百三十六两,明珠百,沈香千斤,翠羽五百只,杂色绫绢五千匹,马十,象九。

诏尚书左司郎中汪应辰燕国于玉津园。

迁国为太平州团练使,义左武大夫,应五武经郎,加赐袭衣、金带、器、币有差。

辛卯,参知政事陈克俊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以疾自请也。

克俊再执政才七十五日。

甲午,尚书吏部侍郎兼侍讲兼权吏部尚书张纲参知政事。

乙未,静海军节度使、检校太尉、南平王李天祚为检校太师,功号加“归仁”

二字,赐袭衣、金带、鞍马、器、币。

中书舍人吴秉信试尚书吏部侍郎。

九月,庚子朔,奉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御前诸军都统制、知兴州吴璘领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判兴州。

自建炎以来,未尝有使相为都统制者,故改命之。

璘尝自著书,号《兵要大略》,谓:“金人有四长,我有四短,当反我之短以制彼之长。

盖彼之所长,曰骑兵,曰坚忍,曰甲重,曰弓矢。

吾当集蕃、汉所长而用之,故以分队制其骑兵,以番休迭战制其坚忍,制其甲重以劲弓强弩,制其弓矢则以远克近,以强制弱。”

其说甚备。

至于陈法,有图而无书焉。

辛丑,沈该等言安南人欲买捻金线缎,此服华侈,非所以示四方,帝曰:“华侈之服,如销金之类,不可不禁。

近时金绝少,由小人贪利,销而为泥,甚可惜。

天下产金处极难得,计其所出不足以供毁之费。

虽屡降指挥,而奢侈之风终未能绝,须申严行之。”

乙巳,翰林学士陈诚之兼侍读、同知枢密院事。

癸丑,御史中丞汤鹏举兼侍读、权尚书兵部侍郎。

甲子,汤鹏举言:“西清次对,超躐禁从,所以褒有德而显有功也。

敷文阁直学士秦埙,敷文阁待制秦堪,敷文阁待制吴益,皆以庸琐之才,恃亲昵之势,可谓无功无德者也,其可直西清而充次对乎?请镌褫职名,示天下以至公之道。”

诏:“鹏举所论,甚协公议。

然朕以秦桧辅佐之久,又临奠之日,面谕桧妻,许保全其家。

今若遽夺诸孙与婿职名,不惟使朕食言,而于功臣伤恩甚矣!

可令中外知朕此意,今后不得更有论列。”

冬,十月,己巳朔,右朝议大夫、知明州王俣试尚书户部侍郎。

丙子,拱卫大夫、忠州防御使、两浙西路兵马钤辖邵宏渊为殿前司前军统制。

乙酉,金葬始祖以下十帝于大房山。

丁酉,诏:“前特进张浚,依旧永州居住,俟服阕取旨。”

先是浚奉母丧归葬于蜀,行至江陵,会以星变求直言。

浚虑金数年间决求衅用兵,而吾方溺于宴安,谓金可信,荡然莫之为备;沈该、万俟禼居相位,尤不厌天下望,朝廷益轻,虽在苫塊,不得不为帝终言之。

乃复奏曰:“向者讲和之事,陛下以太母为重尔。

幸而徽宗梓宫亟还,此和之权也。

不幸用事之臣,肆意利欲,乃欲翦除忠良,以听命于敌而阴蓄其邪心,故身死之日,天下相庆,盖恶之如此。

方奸雄之人,拳于富贵,分别党与,布在要郡,聚敛珍货,独厚私室,皆为身谋而不为陛下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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