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一(第10页)
甚者责之事则身媮,激之言则气索,曾微特立独行之操,安得仗节死义之风!
岂廉耻道丧之日久,而浸渍所入者深欤,抑告戒恳恻,未能孚于众也?继自今,其洒心易虑,激昂砥砺,毋蹈故常,朕则尔嘉。
或不从朕言,罚及尔身,弗可悔。”
乙亥,臣僚言:“保正之役为良民之害,愿行耆老之法,募民之有产者为之,罢去保正之役。”
台谏、户部看详,言:“检会元丰八年十月指挥,耆、户长、壮丁之役皆募充,其保正、甲承帖人并罢。
请下两淮路,权依此给直募耆、户老、壮丁。”
从之。
戊寅,诏:“旧设两省言路之臣,所以指陈政令得失,给、舍则正于未然之前,台谏则救于已然之后,故天下事无不理。
今任是官者,往往以封驳章疏太频,惮于论列。
今后给、舍、台谏,凡封驳章疏之外,虽事之至微,少有未当,随时详具奏闻,务正天下之事。”
左仆射陈俊卿罢。
虞允文之始相也,建议遣使金国,以陵寝为请,俊卿面奏以为未可,复手疏言之,允文至是复申前议。
一日,帝以手札谕俊卿曰:“朕痛念祖宗陵寝沦于荆棘者四十馀年,今欲遣使往请,卿意以为如何?”
俊卿曰:“陛下痛念陵寝,思复故疆,臣虽疲弩,岂不知激昂愤切,仰赞圣谟,庶雪国耻?然性质顽滞,于国家大事,每欲计其万全,不敢轻为尝试之举。
是以前日留班面奏,欲俊一二年间,彼之疑心稍息,吾之事力稍充,乃可遣使。
往返之间,又一二年,彼必怒而以兵临我,然后徐起而应之,以逸待劳,此古人所谓应兵,其胜十可六七。
兹又仰承圣问,臣之所见,不过如此,不敢改词以迎合意指,不敢依违以规免罪戾,不敢侥幸以上误国事。”
继即杜门上疏,以必去为请,三上,乃以观文殿大学士出知福州。
陛辞,犹劝帝远佞、亲贤,修政事以复仇雠,泛使未可轻遣。
其后遣使,竟不获其要领。
召辛弃疾入对延和殿。
帝锐意恢复,弃疾因论南北形势及三国、晋、汉人才,持论劲正,不为迎合。
作《九议》并《应问》三篇、《美芹十论》献于朝,言顺逆之理,消长之势,技之长短,地之要害甚备。
以和议既定,不行。
夏主仁孝之嗣位也,国内多乱。
任得敬,其外祖也,捍御有功,遂相夏国,专政二十馀年,阴蓄异志,诬杀宗亲大臣,仁孝不能制。
得敬尝遣使至蜀,既而知宋不足恃。
闰月,庚辰,胁仁孝上表于金,请分西南路及灵州啰庞岭地封得敬自为国。
金主以问宰臣,尚书令李石等曰:“事系彼国,我何预焉!
不如因而许之。”
金主曰:“有国之主,岂肯无故分国!
此必权臣逼夺,非夏主本意。
况夏国称籓日久,一旦逼于贼臣,朕为四海主,宁容此耶!
若彼不能自正,当以兵诛之,不可许也。”
乃却其贡物。
赐仁孝诏曰:“失业所传,自当固守,今兹请命,事颇乖常,未知措意之由来,续当遣使以询。”
得敬惧。
仁孝乃谋诛之。
壬午,诏广东转运判官刘凯特降两官,以凯尝奏曾造之最,至是造犯赃,凯以失举坐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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