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二(第11页)
外路官民亦尝言事,汝等终无一语。
凡政事所行,岂能皆当?自今直言得失,无有所隐。”
乙巳,金主谓宰臣曰:“随朝之官,自谓历三考则当得某职,历两考则当得某积,第务因循碌碌而已。
自今以外路官与内除官,察其奋勤则并用之;但苟简于事,不须任满,便以本品出之。
赏罚不明,岂能劝勉!”
丙午,殿司左军劫马军司使臣家被获,帝曰:“不当以治百姓之法治之。”
虞允文曰:“劫盗已不可贷,况军人乎!”
庚戌,金主诏曰:“应因斡罕被掠女直及诸色人,未经刷放者,官为赎放。
隐匿者,以违制论。
其年幼不能称说住贯者,从便住。”
己未,进呈两浙漕臣籴桩积米,帝因宣谕曰;“《洪范》八政,以食为先,而世儒乃不言财谷。
邦之有储蓄,如人之有家计,欲不预办,得乎!”
庚午,帝谓宰执曰:“朕近日无事时过德寿宫,太上颐养愈胜,天颜悦好。
朕退,辄喜不自胜。”
虞允文曰:“神器之重,得所付托,圣怀无事,自应如此。”
金主谓宰臣曰:“五品以下,阙员甚多,而难于得人。
三品以上,朕则知之,五品以上,不能知也,卿等曾无一言见举者。
欲画久安之计,兴百姓之利,而无良辅佐,所行皆寻常事耳,虽日日视朝何益!
卿等宜勉思之。”
九月,壬申朔,帝曰:“江西、湖南旱歉,宜可募兵两路,各且募千人。”
梁克家言外路募兵,多惮所费,虞允文曰:“拨截上供亦可。”
帝曰:“然。
所募之人,发赴三衙恐太远,当与分拨。”
允文言:“江西去江、池为近,湖南去鄂渚为近。”
帝曰:“可便降指挥,仍与分拨。”
戊寅,帝谓宰臣曰:“汉高祖初年,专意马上之事;世祖增广郊祀,亦在陇、蜀既平之后。
昔人规恢远略,罔不在专,繁文末节,盖未暇问。”
梁克家曰:“高帝创业,世祖中兴,今日之事,乃兼守成。
祖宗二百年来典礼毕备,当以时举。”
帝曰:“典礼何可尽废!
抑其浮华而已。
自今卿等每事当先务实,稍涉浮文,必议蠲省。”
壬午,湖北、京西总领兼措置屯田吕游问,言本所管营田、屯田内官兵阙人耕种之处,请依旧顷亩,出榜召百姓依元额承佃,从之。
癸未,金主猎于横山。
丁亥,命措置襄阳寨屋,梁克家曰:“将徙荆南之屯否?”
帝曰:“欲令移去,如何?”
虞允文曰:“荆南之人,岁岁更戍,自此可免道涂往返之劳。
然有二不便。”
帝曰:“襄阳极边,骤添人马,对境必致惊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