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二(第12页)
允文曰:“此正是一不便。
又,自荆南至襄阳,水运千馀里,河道浅狭,难于馈粮,此二不便。
以臣愚见,不如先移军马,馀续议之。”
帝称善。
庚寅,金主还都。
是月,进呈六部长贰岁举改官人,皆是后来许依职司收使,今合依旧法,帝然之。
梁克家言在京选人,无外路监司荐举,若六部长贰又不许作职司,必不得改官,帝曰:“旧法既然,当使人从法,不可以法从人也。”
虞允文曰:“旧法,京局不以选人为之,故六部长贰不作职司亦可。
今皆用选人,后来磨勘不行,必重申请,却须更改。”
帝曰:“此事续议施行。”
冬,十月,壬寅朔,金以左宣徽使敬嗣晖参知政事。
甲寅,金主谓宰臣曰:“朕已行之事,卿等以为成命不可复更,但承顺而已,一无执奏。
且卿等凡有奏,何尝不从!
自今朕旨虽出,宜审而行,有未便者,即奏改之。
或在下位,有言尚书省所言未便,亦当从而改之。”
壬戌,金主使乌凌阿天锡来贺会庆节,要帝降榻问金主起居,帝不许。
天锡跪不起,虞允文请帝还内,命知閤门事王抃谕之曰:“大驾已兴,难再御殿,使人以明日见。”
天锡沮退。
癸亥,随班入见。
甲辰,虞允文言:“两司增加斗力事艺,升进者千馀人,费不过千馀贯。
昨有锡金碗者,军中欢呼,无不欣艳。”
帝曰:“闻其载碗乘马而归,道路聚观,如此,见者必劝矣。”
丙寅,金左丞相赫舍哩良弼进《睿宗实录》。
戊辰,金主谓宰臣曰:“衍庆宫图画功臣,已命增为二十人。
如丞相韩企先,自本朝兴国以来,宪章法度,多出其手,至于关决大政,但与大臣谋议,终不使外人知觉,汉人宰相,前后无比。
若褒显之,亦足以示劝,慎勿遗之。”
是月,赈饶州饥。
帝因览知州王秬赈济画一,曰:“饥岁民多遗弃小儿,已付诸路收养。
如钱不足,可于内藏支降。”
罢绍兴府宗正行司,以其事归大宗正司。
故事,宗室皆聚于京师,熙、丰间始许居于外,崇宁间始即河南、应天置西、南二敦宗院。
靖康之祸,在京宗室无得免者,而睢、洛二都得全。
建炎初,将南幸,于是大宗正司移江宁,而西、南外初寓于扬州及镇江,复移于泉、福二州。
而居会稽者,乃绍兴初以行在未有居第,权分宗室居之。
及恩平郡王璩出居会稽,遂以为判大宗正司,至是省之。
十一月,戊寅,金主幸东宫,谓太子曰:“朕为汝措天下,当无复有经营之事。
汝惟无忘祖宗仁厚之风,以勤修道德为孝,明信赏罚为治而已。
昔唐太宗曰:‘吾伐高丽不克终,汝可继之。
’如此之事,朕不以遗汝。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