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五十二(第9页)
诏索杀阿噜岱者,夏人处以徒刑。
索之不已,夏乃杀明契等。
甲子,金制:“投匿名书者,徒四年。”
己巳,加谥高宗曰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孝皇帝。
初,帝欲诛宦者,近习皆惧,遂谋离间三宫。
帝疑之,不能自解。
会帝得疾,寿皇购得良药,欲因帝至宫授之,宦者遂诉于皇后曰:“太上合药一丸,俟宫车过,即授药。
万一不虞,奈宗社何!”
后心衔之。
顷之,内宴,后请立嘉王护为太子,寿皇不许。
后曰:“妾六礼所聘,嘉王,妾亲生也,何为不可?”
寿皇大怒。
后退,持嘉王泣诉于帝,谓寿皇有废立意。
帝惑之,遂不朝寿皇。
一日,浣手宫中,睹宫人手白,悦之;它日,后遣人送食合于帝,启之,则宫人两手也。
黄贵妃有宠,因帝祭太庙宿斋宫,后杀贵妃,以暴卒闻;及郊,风雨大作,黄坛烛尽灭,不能成礼而罢。
帝既闻贵妃卒,又值此变,震惧增疾,自是不视朝,政事多决于后,后益骄恣。
寿皇闻帝疾,亟往南内视之,且责后,后怨愈深。
十二月,庚辰,筑荆门军城,从知军陆九渊之言也。
荆门为次边而无城,九渊以为荆门居江、汉之间,为四集之地,南捍江陵,北援襄阳,东护随、郢之胁,南当光化、彝陵之冲,荆门固则四邻有所恃,否则有胸胁心腹之虞,虽四山环合而城池阙然,将谁与守?乃请于朝,筑之。
自是民无边虑,商贾毕集,税入日增。
旧用铜钱,以其近边,以铁钱易之,而铜有禁,复令贴纳。
九渊曰;“既禁之矣,又使之输耶?”
尽蠲之。
平时教军士射,居民得与中者均赏。
荐其属不限流品,尝曰:“古者无流品之分,而贤不肖之辨严;后世有流品之分,而贤不肖之辨略。”
逾年,政行令修,民俗为变。
未几卒。
乙酉,金罢契丹字。
丁亥,帝始召对辅臣于内殿。
己丑,金右丞图克坦镒罢。
乙未,增楚州更戍兵一千五百人。
甲辰,诏:“内侍省都知杨浩,怀奸凶恶,刺面杖脊,配吉州;押班黄迈,私相朋附,决杖,编管抚州。”
寻送浩抚州、迈常州居住。
马大同为户部,侍御史林大中劾其用法严峻,帝欲易置它部,大中曰:“是尝为刑部,固以深刻称。”
章三上,不报。
又论大理少卿宋之瑞,章四上,亦不报。
大中以言不行求去,改吏部侍郎,不拜;乃除直宝谟阁,与大同、之瑞俱出知外郡。
光宗循道宪仁明功茂德温文顺武圣哲慈孝皇帝绍熙三年(金明昌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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