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七十三(第4页)
壬寅,帝谕辅臣曰:“边事它无闻否?迁避之民,已复业否?”
谢方叔曰;“近来三边幸无它警,淮民之迁避者,皆已归耕,其贫甚者,闻制司亦少资给之矣。”
乙巳,帝谕辅臣曰:“积雨于二麦无害否?”
郑清之曰:“目前虽不为过,然得晴则佳。”
谢方叔曰:“二麦似无害。
蚕事恶寒,恐少减分数。
帝曰:“淮上诸城,惟合肥壕堑差浅,可谕许堪令其开浚。”
戊申,帝谕辅臣曰:“近日内引承相,朕因及祖宗家法之懿者数条,如敬天,爱民,克己,节俭,不罪言者,皆汉、唐所不及。
朕谓不必远稽前代,只近法祖宗足矣。”
庚戌,枢密都承旨兼权吏部侍郎陈昉言:“尚书省、枢密院应答刂子非降旨者,必先缴进奏请而后施行,可谓尽善。
然枢密院之法与尚书省不同,或边或正急,或盗贼急炽,机变倏闻,酬应宜速,小有需俟,关系匪轻。
请令枢密院,自今边防及盗贼急务,且奏且行,勿拘常程。”
从之。
五月,癸酉,以久雨,蠲大理寺、三衙、临安府属县见临赃赏钱。
辛巳,出封桩库十八界会子十万贯给诸军。
壬午,诏决中外系囚,杖以下释之,复蠲赃赏钱。
六月,甲午,诏:“余玠整顿蜀阃,守御饬备,农战修举,蓄力俟时,期于恢拓。
兹以便宜自为调度,亲率诸将行边捣垒,捷奏之来,深用嘉叹。
勉规隽功,以遂初志,图上全蜀,以归职方,嗣膺殊徽,式副隆倚。
立功一行将士,速与具奏推赏。”
乙卯,诏求遗书。
是月,蒙古诸王大臣,共推莽赉扣即位于库腾敖拉之地,追尊其考为帝,庙号睿宗。
实勒们及诸弟,心不能平,蒙古主因察诸王有异同者,并羁縻之,取主谋者诛之。
遂颁便宜事于国中,罢不急之役,凡诸王大臣滥发牌印,诏旨宣命,尽收之,政始归一。
秋,七月,甲戌,帝谕辅臣曰:“近闻外间多有关节之说,关系风俗不小,若不禁戢,蛊坏世道。
令御史台觉察,仍下帅漕两司访缉,究治如律。”
壬午,太白昼见,经天。
癸未,帝谓辅臣曰:“去岁罢京学类申,欲令四方之士,各归乡校,以课试理校定,稍复乡举里选之意。
近览土著士人投匦之书,谓犹有未还乡井者。
科举在近,可令临安守臣晓谕士子,早还本乡。
所有土著人,自依此制行岁校之法;其游士出学年久,不能赴乡举者,与赴浙漕试,令行考校,仍取待补以示优恤。”
丙戌,帝谕辅臣曰:“诸州间多水、旱,皆由人事未尽,如省刑罚,薄税敛,蠲逋负,禁科抑,惩官吏之奸,察民情之枉。
可令诸路监司下之郡邑,有关涉六事者,日下遵行。”
攸县富民陈衡老,以家丁粮食资强贼,劫杀平民。
湖广提点刑狱高斯得至,有诉其事者,首吏受赇左右之,斯得发其奸,械首吏下狱,于是发其状,黥配之。
具白朝省,追毁衡老官资,簿寻其家。
会诸邑水灾,衡老愿出米五万石赈济以赎罪。
衡老婿吴自性,谋中伤斯得,诬其盗拆官椟。
斯得白于朝,且出一箧书,具得自性等交通省部吏胥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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