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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七十四(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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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御前提举所移文,谓田属御庄,不当白台,仪鸾司亦牒常平。

天锡谓:“御史所以雪冤,常平所以均约,若中贵人得以控之,则内外台可废,犹为国有纪纲乎!”

乃申劾宋臣及卢允升而枚数其恶,帝犹力护之。

天锡又言:“修内司,供缮修而已。

比年动曰御前,奸赃之老吏,迹捕之凶渠,一窜名其间,则有司不得举手。

狡者献谋,暴者助虐,其展转受害者,皆良民也,愿无使史臣书之曰:‘内司之横自今始。

’”

疏六七上,留中不报,天锡遂去,诏迁大理少卿。

宗正寺丞赵宗嶓移书谢方叔,责其不能止救,方叔甚惭。

而谗者又曰:“天锡之论,方叔意也,其去亦方叔挤之。”

方叔上书自解,帝终不信。

辛卯,签书枢密院事王埜罢。

秋,七月,癸丑,以吕文德知鄂州,节制鼎、澧、辰、沅、靖五州。

丙申,谢方叔、徐清叟罢,以御史硃应元劾之也。

董宋臣、卢允升犹未快,赂人上书力诋洪天锡、谢方叔,且乞诛之,使天下知宰相、台谏之去,出自独断,于内侍无预。

命三省、枢密院机政,令董槐、程元凤轮日当笔。

诏曰:“往年二相并命,各分朋党,互相倾轧。

吴潜既退,方叔独相,持禄固位,政以贿成,诸子无藉,恬然而不知。

天示警戒,臣庶交章,不夺方叔之相权,则是朕躬有罪。

尔槐,乐元凤,尚鉴兹哉,毋若方叔之负朕也!”

己未,帝谕辅臣曰:“近来州县赃吏甚多,不可不严其禁令。”

董槐言艺祖朝有流窜或杖死者。

程元凤曰:“高宗朝必籍记姓名,不复录用。”

帝曰:“籍记今可行。”

以谢方叔为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

蒙古乌兰哈达自吐蕃进攻西南夷,悉平之。

八月,乙丑朔,以董槐为右丞相兼枢密使,程元凤为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蔡抗为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

丙寅,帝谕辅臣曰:“朕以今日多事,选用卿等,宜一心体国。

凡纪纲未振,人材未萃,民生未裕,边备未饬,皆为急务,宜加之意。”

以徐清叟为资政殿大学士,提举玉隆万寿宫。

庚午,帝谕辅臣曰:“三连事宜及时。”

董槐等对曰:“首当以此勉谕诸阃。”

帝曰:“阃外之寄,庙堂只当择人,岂可遥制!”

槐曰:“前日之病正坐此。”

丙子,以郑性之薨,辍视朝。

戊子,帝曰:“纪纲法度,须当谨守,以革弊例,朝士迁除,各守满岁之法。

如先朝臣僚奏请迁转格式,可讨论以闻。”

董槐等对曰:“此法固可革躁进之风,但拔擢人材,又不可拘此。”

帝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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