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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九十五(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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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彗星灭。

自去岁十二月庚戌始见,约盈尺,在室十一度,入紫微垣,至是灭,凡七十四日。

戊辰,中书左丞尚文以疾辞,不允。

诏:“诸王、驸马所分郡邑,达噜噶齐惟用蒙古人,三年依例迁代;其汉人、女真、契丹名为蒙古者,皆罢之。”

敕:“军民逃奴,有获者即付其主;主在它所者,赴所在官司给之,仍追逃奴钞充获者赏;逃及诱匿者,论罪有差。”

诏:“诸路牧羊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勿取。”

中书省言:“自内降旨除官者,果为近侍宿卫,践履年深,依已除叙;尝宿卫未官者,视散官叙。

始历一考,准为初阶;无资滥进,降官二级。

官高者,量降各位下;再任者,从所隶用;三任之上,听入常调。

蒙古人不在此限。”

从之。

庚辰,命凡为衙兵者,皆半隶屯田,仍谕各卫屯官及屯田者以勤惰为赏罚。

滦城、济阳等县陨霜杀桑。

夏,四月,丙戌,置千户所戍定海,以防岁至倭船。

命僧、道为商者输税。

甲午,诏:“诸王、驸马进捕鹰鹞,皆有定户,自今非鹰师而乘传冒进者,罪之。”

丁未,以国子生分教于上都。

集贤学士兼国子祭酒耶律有尚,以葬父还乡,已而朝廷思用老儒,以安车召之。

累辞,不允,复起为昭文馆大学士兼国子祭酒。

有尚前后五居国学,其教法一遵许衡之旧,而勤谨有加。

诸生知趋正学,尊经术,尚躬行;宗仰有尚,犹旧时之宗仰许衡也。

五月,壬子朔,日有食之。

壬申,中书省言:“吴江、松江,实海口故道,潮水久淤,凡湮塞良田百有馀里,况海运亦由是而出,宜于租户役万五千人浚治,岁免租人十五石,仍设行都水监以董其程。”

从之。

罢福建都转运盐使司,以其岁课并隶宣慰司。

庚辰,以去岁平阳、太原地震,宫观摊圮者千四百馀区,道士死伤者千馀人,命赈恤之。

是月,蔚州之灵仙,太原之阳曲,隆兴之天城、怀安,大同之白登大风,雨雹;开封之祥符、太康、阳武,卫辉之获嘉,河溢。

泾水暴涨,毁堰塞渠,陕西行省命屯田府总管瓜勒佳巴延特穆尔及泾阳尹王琚疏导之。

六月,丁酉,汝宁妖人李曹驴等妄言得天书惑众,事觉,伏诛。

是月,翰林学士致仕王恽卒。

恽有材干,操履端方,好学,善属文,居官数进谠言。

赠翰林学士承旨,追封太原郡公,谥文定。

秋,七月,辛酉,罢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

癸酉,以顺德、恩州去岁霖雨,免其民租。

八月,太原之交城、阳曲、管州、岚州,大同之怀仁,雨雹、陨霜杀禾;杭州火,发粟赈之。

以大名、高唐去岁霖雨,免其田税。

九月,癸丑,帝至自上都。

庚申,巴延、梁德珪并复为中书平章政事,巴特玛琳沁复为中书右丞,密勒和卓复为中书参知政事;以江浙行省平章阿尔为中书平章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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