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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墨辩论知识(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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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知与不知的分别,“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

这是墨子学说的精彩。

到了“别墨”

,也还保存这个根本观念。

《经下》说:

知其所以不知说在以名取。

《说》曰:我有若视,曰知。

杂所知与所不知而问之,则必曰,是所知也,是所不知也。

取去俱能之是两知之也。

这和第六篇所引《墨子·贵义篇》瞽者论黑白一段相同。

怎样能知道一个人究竟有知无知呢?这须要请他去实地试验,须请他用他已知的“名”

去选择。

若他真能选择得当,“取去俱能之”

,那才是真知识。

但是《墨辩》的人生哲学,虽也主张“知行合一”

,却有两层特别的见解。

这些“别墨”

知道人生的行为,不是完全受“知识”

的节制的。

“知识”

之外,还有“欲望”

,不可轻视。

所以《经上》说:

为穷知而于欲也。

“为”

便是行为。

他说行为是知识的止境,却又是倚赖着“欲”

的。

《经说》上说这一条道:

为,欲其指(孙说,養住,是之讹),智不知其害,是智之罪也。

若智之慎之也,无遗于害也,而犹欲之,则离之(孙说,离即罹)……是不以所疑止所欲也。

懂得这个道理,然后可懂得“别墨”

的新“乐利主义”

墨子已有“义即是利”

的意思,但是他却没有明白细说。

到了“别墨”

,才有完满的“乐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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