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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论辩(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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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说话的人须要用那已知的来比喻那不知道的。

因此这两种法子,但可说是教人的方法,或是谈说的方法,却不能作为科学上发明新知识的方法。

(六)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独不可以然也。

《说文》:“援,引也。”

现今人说“援例”

,正是此意。

近人译为类推(Analogy)。

其实“类推”

不如“援例”

的明白切当。

援例乃是由这一件推知那一件,由这一个推知那一个。

例如说:

《广韵》引《论语》“子西彼哉”

今《论语》作“彼哉”

因此可见《墨辩》“辩争彼也”

的“彼”

字或者也是“佊”

字之误。

又如说:

《庄子》《列子》“人又反入于机。

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

这三个“机”

字皆当然作“几”

《易·系辞传》:“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

《释文》云:“几本或作机。”

这是几误为机的例。

“援例”

的推论的结果,大都是一个“个体”

事物的是非,不能常得一条“通则”

但是“援例”

的推论,有时也会有与“归纳”

法同等的效能,也会由个体推知通则。

例如见张三吃砒霜死了,便可知李大若吃砒霜也会死。

这种推论,含有一个“凡吃砒霜的必死”

的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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