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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论辩(第14页)
所以那说话的人须要用那已知的来比喻那不知道的。
因此这两种法子,但可说是教人的方法,或是谈说的方法,却不能作为科学上发明新知识的方法。
(六)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独不可以然也。
《说文》:“援,引也。”
现今人说“援例”
,正是此意。
近人译为类推(Analogy)。
其实“类推”
不如“援例”
的明白切当。
援例乃是由这一件推知那一件,由这一个推知那一个。
例如说:
《广韵》引《论语》“子西彼哉”
。
今《论语》作“彼哉”
。
因此可见《墨辩》“辩争彼也”
的“彼”
字或者也是“佊”
字之误。
又如说:
《庄子》《列子》“人又反入于机。
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
这三个“机”
字皆当然作“几”
。
《易·系辞传》:“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
《释文》云:“几本或作机。”
这是几误为机的例。
“援例”
的推论的结果,大都是一个“个体”
事物的是非,不能常得一条“通则”
。
但是“援例”
的推论,有时也会有与“归纳”
法同等的效能,也会由个体推知通则。
例如见张三吃砒霜死了,便可知李大若吃砒霜也会死。
这种推论,含有一个“凡吃砒霜的必死”
的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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