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国哲学简史经典语录 > 第三章 心理学与名学
第三章 心理学与名学(第6页)
的正名主义,受了时势的影响,知道单靠着史官的一字褒贬,决不能做到“正名”
的目的。
所以他的名学,介于儒家与法家之间,是儒法过渡时代的学说。
他的名学的大旨是:
凡议,必将立隆正,然后可也。
无隆正则是非不分,而辩讼不决。
故所闻曰:“天下之大隆(下旧有也字。
今据久保爱所见宋本删),是非之封界,分职名象之所起,王制是也。”
故凡言议期命以圣王为师。
(《正论》)
传曰“天下有二:非察是,是察非”
,谓合王制与不合王制也。
天下有不以是为隆正也,然而犹有能分是非治曲直者耶?(《解蔽》)
他的大旨只是要先立一个“隆正”
,做一个标准的大前提。
凡是合这隆正的都是“是的”
,不合的都是“非的”
。
所以我说他是演绎法的名学。
荀子讲“正名”
只是要把社会上已经通行的名,用国家法令制定;制定之后,不得更改。
他说: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
故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讼,则谓之大奸,其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
故其民莫敢为奇辞以乱正名。
故其民悫,悫则易使,易使则功(功旧作公,今依顾千里校改)。
其民莫敢为奇辞以乱正名,故一于道法而谨于循令矣。
如是,则其迹长矣。
迹长功成,治之极也。
是谨于守名约之功也。
(《正名》)
但是
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
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
(《正名》)
“循旧名”
的法如下:
后王之成名: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
散名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
曲期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而为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