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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贼同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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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秋阳(.shg.tw)”

与贼同醉

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曾写下名篇《荒野的呼唤》,小说内容是描述一条驯良的狗,由于生存环境之恶劣,先是与同类厮拼,最后成为狼群领袖的故事。

这部小说,饱含了人生哲理,可谓喻世明镜。

笔者在劳改队曾经历过这种生存异化:文革年代,在津门之北的一个以盐碱滩为地貌的劳改农场,我曾与一个绰号叫“何大拿”

的老扒手同醉,醉后演出过一场非文化人应当演出的威武而悲壮戏剧。

事情发生在年节之后的正月十五,舞台就在我和他同住的一个监号:“喂!

喝个醉吧!”

老扒手说。

我说:“你那酒是白薯干做的,喝了上头。

喝我母亲送来的北京‘二锅头,吧!”

说着,我打开了瓶盖。

劳改队平日禁止囚徒喝酒,但每逢年关或重要节曰,队长还是破例允许劳改犯们喝酒的。

大墙之外有个小卖部,由班长代买,分发给各室囚号。

我之所以能与“何大拿”

交杯,一则出于灵魂孤独,二则因为我跟他有点缘份:年节之前,队长令我以“何大拿”

为模特,写上一段山东琴书,由当过演员的囚徒登台表演。

琴书内容是表现曾经是出名扒手的“何大拿”

,经过改造,在出工路七捡到了五毛钱,将其交公的屁事。

此事场部曾张榜公布,以示“劳改政策之威力”

云云。

山东琴书在年节晚会上演出时,有琴有弦加上“演员”

的再创造,“何大拿”

成了场内的一个风云人物。

一时之间,老扒手似乎成了洗新革面的改造典型。

“这‘二锅头’还真有味。”

他说。

我说:“咱俩喝干了它,来个一醉方休。”

在频频撞击饭碗(以碗代杯)之际,我的头有些发木。

他比我还要善饮,但因没有肉菜进肚,很快我和他都进入了半醉半醒状态。

我的醉态是无言,仰天长卧在囚号的土炕上;他的醉态则是狂癫,手足舞蹈地对我摆活开了:“毬!

捡了钱还交公,去他妈的吧!

我他妈的还嫌钱不够花呢!

十几块的零用钱,还不够老子卷‘大炮皮,抽呢!”

我知道这是他的酒后真言,因而并没在意。

老实说,我能应命写这位老扒手,不外是寻找两天轻松,躲避两天在冰天冻地中的劳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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